7. 电池均衡充电
(1)由于电池组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体电池有时会产生端电压、电解液密度和容量等的不均衡现象,为使各单体电池都达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状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均衡充电:
①经常充电不足或很少进行全充放的电池;
②长期搁置或极板经过检修的电池;
③放电后,在 24 h 以内未及时进行充电或使用已达到 3 个月以上的电池;
④因故使电池组放出近一半的容量,持续时间达半个月以上时;⑤放电电流值经常过大或放电终止电压经常低于规定时。
(2)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在正常充电完毕后静置 1 h,再用初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继续充电,直至电解液发生剧烈的气泡时,再停充 1 h,如此重复 2~3 次,直至各电池的端电压、电解液密度已保持 3 h 不变,而且间隔 1 h 再行充电时,一接通电源,电池的电解液便立即产生强烈的气泡,即可停止。
8. 日常检查与维护
(1)值班人员或蓄电池专责人员要定期进行外部检查。一般应每班或每天检查 1 次。检查项目包括:①室内的温度、通风和照明;②蓄电池壳和盖的完整性;③电解液液面的高度,有无漏出壳外;④典型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和电压,电解液温度是否正常;⑤母线与极板的连接是否完好,有无腐蚀,有无凡士林油;⑥室内清洁情况;⑦充电电流值是否适当;⑧各种工具、仪表及安装工具是否完整。
(2)蓄电池专责人员应每月进行 1 次较详细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每个电池的电压及电解液比重;
②每个电池的液面高度;③极板有无硫化、弯曲和短路;④沉淀物的厚度;⑤极板、极柱等是否完好;⑥蓄电池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结果应记录在蓄电池运行记录簿中。
(3)蓄电池日常维护工作的项目是:①清扫灰尘,保持室内清洁;②清除漏出的电解液;③定期给连接端子涂凡士林;④充注蒸馏水或电解液,调整电解液液面高度和密度;⑤及时检修不合格的“落后”电池(即电池组中充电慢、放电快的电池);⑥记录蓄电池的运行状况。
9. 蓄电池电解液的纯度
蓄电池电解液的纯度,一般应每年进行 1 次分析。电解液可从若干个典型电池中抽取。
10. 蓄电池的停用预计蓄电池将停用 3 个月以下时,在停用前应先充电,并每隔 1 个月充电 1 次。停用期间应保持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 10 mm 以上,并应每个月测量 1 次电解液的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