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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了空调新能源标识实施条例(EU)No626/2011,从2013年1月1日起,该新条例将取代原空调能源标识指令2002/31/EC,在此日期后投入欧盟市场的空调必须符合新条例要求。
该条例规定了空调的能效等级、能源标识及实施进程、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职责、测量和计算、市场监管中的验证程序等内容。
该新条例是继电冰箱、电视机、家用洗衣机、家用洗碗机之后的第五项实施条例。随着欧盟对空调等机电产品能耗、环保要求的提高,国内企业产品出口形势更为严峻,其生产成本也将大大增加,相关空调企业将受到深远的影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空调厂商,虽然离条例实施日期尚早,但是企业必须开始转换生产意识,以便及时做出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