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 运行参数和测试条件
同章节2.3相关内容。
2.6 认证的修改、 扩展
认证车辆或零部件类型的修改, 应通知到前期进行认证的管理部门。 考虑到无法对认证修改的不利影响进行评估, 整车或者零部件仍应遵循技术要求, 或者要求通过试验出具报告。
证书的批准、 拒绝、 修改变更, 应按照程序通知到法规协约委员会。 发布扩展证书的权威机构应分配序列号到各起草扩展证书的分支机构。
2.7 生产一致性检查
整车或零部件的生产产品应符合本法规的相关技术要求, 每2年检查一次。
2.8 违反生产一致性的处罚
如果整车或者零部件的生产产品不符合本法规, 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可能被撤销, 并将及时通知到应用本法规的其他协约委员会。
2.9 生产终止的规定
如果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完全终止生产整车或零部件, 应该通知批准认证证书的权威机构, 权威机构接到通知后将其传递通知到其他协约委员会。
2.10 在产车辆的过渡规定
2.10.1 发动机止动系统形式认证会方可批准认证证书。
不符合本法规的在用零部件或独立技术单元,意图继续装车使用, 协约委员会将继续认可原始证书有效。
2.10.2 整车形式认证
在本法规进入强制执行36个月后, 只有整车满足本法规要求, 协约委员会方可批准认证证书。在本法规进入强制执行36个月后, 只有零部件或者独立技术单元满足本法规的要求, 协约委员。
3 防盗法规R116的符合性设计
3.1 转向机构锁止系统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
转向机构锁止系统由点火钥匙、 点火开关、 转向机构组成。
转向机构锁止系统的设计, 应防止非法操作车辆的行驶, 防止转向机构非法转动。 设计时, 点火开关与转向柱之间布置一个锁舌, 卡在转向管柱齿形转向轴的齿槽里。 用合法的钥匙插入点火开关,锁舌移出齿槽, 转向机构可以正常转动; 用非法钥匙或者非法操作, 锁舌不会移出齿槽, 转向机构无法正常转动。 如图1所示。
锁止系统若不用特殊工具则无法拆卸及解体。机械钥匙至少应有1000中组合。 其性能要求应满足章节 2.1.1及2.1.2。 此设计事例的结果已通过了欧盟的E-MARK认证。
3.2 车辆报警系统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
此车辆报警系统由四车门上门控开关、 机舱盖开关、 行李厢开关、 车身控制模块、 遥控器、 防盗喇叭、 线束、
蓄电池组成。
在用遥控器设置车身防盗的情况下, 非法开启某一车门、 机舱盖或行李厢盖, 车身控制模块 (
BCM)检测到非法信号后, 发出指令给防盗喇叭报警。 遥控器、
BCM、 防盗喇叭的外形图如图2所示。
车辆报警系统的性能应满足章节2.2~2.4的要求。此设计事例的结果已通过了欧盟的E-MARK认证。
3.3 发动机止动装置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此事例发动机止动装置是一种电子码辨识系统, 由嵌入点火钥匙内的转发器、 防盗线圈、 防盗控制器、 发动机
ECU、 线束、
蓄电池组成。 当点火钥匙插入点火开关并转到ON档时, 钥匙里的转发器会发送出无线电子码到防盗线圈 (天线), 防盗线圈接收到电子码并通过导线传递到防盗控制器,防盗控制器通过导线同发动机
ECU进行信息辨识码的交流, 当辨识码相同并通过后, 发动机才可以起动; 否则, 发动机不能起动。 转发器、 防盗线圈、防盗控制器、 发动机
ECU的外形图如图3所示。发动机止动装置的性能应满足章节2.5所述的规定。 此设计事例的结果已通过了欧盟的E-MARK认证。
4 总结
本文介绍的转向机构锁止系统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 车辆报警系统 (VAS) 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 发动机止动装置的法规符合性设计事例, 这些事例的设计结果均已通过了欧盟的E-MARK认证, 并获得了相应的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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