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10年10月13日下午,某供电公司宋庄供电所运行人员向带电班班长王某报危急缺陷“10 kV平瞳线34支10号杆中相立铁因紧固螺母脱落,螺栓脱出,中相立铁和绝缘子及导线向东边相倾斜,中相绝缘子搭在东边相绝缘子上,中相绝缘子瓷裙损坏;中相导线距离东边相导线约为20 cm。”带电班班长王某安排次日带电消缺。
14日9时40分,工作负责人李某带领带电作业人员樊某、刘某、陈某和赵某到达现场处理设备缺陷,针对现场工作环境和设备缺陷状况拟定了施工方案和作业步骤。第一步,由陈某在主绝缘斗内用绝缘杆将倾斜的中相导线推开,确保中相导线与东边相导线满足实施绝缘遮蔽的工作间距,并由樊某在副绝缘斗内对中相导线放电线夹做绝缘遮蔽。第二步,由陈某用绝缘杆推正导线,将中相立铁推至抱箍凸槽正面,协助樊某进行立铁螺栓的对孔、安装、紧固。第三步,由陈某对东边相的放电线夹做绝缘防护工作后,由樊某更换中相绝缘子。随即填写了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后,开始工作。陈某、樊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进人绝缘斗内,由陈某用绝缘杆将倾斜的中相导线推开,樊某对中相导线放电线夹做绝缘防护后,陈某继续用绝缘杆推动导线,将中相立铁推至抱箍凸槽正面,樊某安装、紧固立铁上侧螺母。
10时20分,樊某在安装中相立铁上侧螺母时,因螺栓在抱箍凸槽内,戴绝缘手套无法顶出螺栓,便擅自摘下双手绝缘手套作业,左手拿着螺母靠近中相立铁,举起右手时,与遮蔽不严的放电线夹放电,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樊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擅自摘下双手绝缘手套,失去安全防护,并同时接触接地体与带电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樊某在导线放电线夹绝缘遮蔽不到位情况下,便进行“安装中相立铁上侧螺母”工作。对工作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体及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接地体(导线支撑件、金属紧固件、横担、拉线等)没有采取绝缘遮蔽措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没有专责监护人。现场工作负责人李某未指定专责监护人,导致作业人员樊某失去安全监护。樊某的不安全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并制止。
3 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相关规定,提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履行安全职责能力。
(2)规范带电作业工作流程,掌握带电作业中的危险点。工作负责人要提前勘察带电作业现场,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指定专责监护人,开工前要向专责监护人及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已知晓。
(3)带电作业过程中,监护人要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从而确保现场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