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建筑物内没有消防用电负荷,且强、弱电线路不多时,可设1个竖井,强、弱电线路分别设在竖井两侧;强、弱电线路较多,1个竖井难以满足使用时,可设两个竖井,即强、弱电各设1个。
(2)当建筑物内有消防用电电负荷时,至少需设2个竖井。若满足“消防配电线路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要求,则可将消防配电线路与其它配电线路同井敷设,但需将两种线路分别敷设在竖井两侧,另一个竖井作为弱电线路专用,即弱电井。若不满足“消防配电线路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要求,但满足弱电系统使用条件,则消防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可同井敷设,仍分别敷设在竖井两侧(从重要性和减少对弱电信号干扰),另一个竖井仅作为一般配电线路用的强电井。若不满足满足“消防配电线路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要求,同时强、弱电共井又不能满足弱电系统使用要求,则该建筑物内部应至少设3个竖井,即一般强电井、消防配电线路专用井和弱电井。
5 结束语
随着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发展,综合化、一体化、功能化及系统化已成为建筑的发展方向。电气竖井是建筑物中强电配电系统和弱电配线系统的中枢,是建筑中电气设备及线缆最为集中的区域,经济、合理、正确的布置电气竖井,可为垂直管线和设备的安装创造有利条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条件之一,对于提高建筑电气的使用品质十分关键,能使建筑电气真正达到使用安全、运行可靠、易于维护和改造的目的,符合时代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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