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系统限制
作为辅助系统,具有局限性,一方面存在多功能摄像头无法记录评估画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画面无法显示在仪表盘和
COMAND显示屏中。
(1)不记录城镇/乡村入口和出口标志或高速公路开始和结束标志提示的限速,然而会通过道路定义的特性(例如高速公路)将这些标记存储到导航电子地图中,如图11所示为高速公路入口/出口标志。
(2)电子促动式可变交通标志可能会被“忽略”或错误淦释,对于由脉冲或闪烁促动的可变交通标志,如图12。画面记录的永久循环时间会不一样,具体取决于促动频率,只能识别到可变交通标志的片段。如果无法将画面确定为交通标志,那么会显示导航地图中保存的车速值。
(3)为了使发生变化的交通标志(外侧圆环已缺失)能够被检测到,多功能摄像头中安装了专用探测器,如图13所示为不带圆环的可变交通标志。这种类型的显示主要用于英国,荷兰和比利时。
(4)多功能摄像头图像的水平角度受到限制,摄像头图像的水平角度探测范围为46°,如图14。因此,紧挨车辆所驶入交叉口的直立交通标志会被摄像头所“忽略”。
(5)多功能摄像头图像的垂直角度受到限制,只有车速小于等于160km/h时,标志架上的交通标志才会被准确地加以途释,如图15所示为摄像头图像的垂直角度。为确保整个车速范围内一致的识别准确性,摄像头的评估窗口应随车速的增加而减小。限制多功能摄像机评估窗口尺寸的结果是以过高的车速驶过安装位置较低的交通标志(如建筑工地使用的标志)时,这些标志会被“忽略”。
(6)在宽车道或多车道路面上的交通标志,由于没有达到在摄像头的评估窗口中要求的尺寸,标志会被“忽略”,多功能摄像头的分辨率受到限制,如图16所示为摄像头的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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