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纯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C)以及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7个国际组织于1993年修订了《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BasIC and General Terms in Metrology)(以下简称《VIM》)。我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9月发布了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以下简称《JJF》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以上两个文本中,对测量准确度、流量仪器的准确度和准确度等级均有确切的定义和说明。本文以这些文件为依据,提出使用这些概念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2. 准确度等级
在《VIM》及《JJF》中,准确度等级(accuracy class)指测量仪器符合一定的计量要求,使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以内的测量仪器的等别、级别。
等(order)与级(class)在计量学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计量技术规范JJG1027-91《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中早已明确。等是一种按测量不确定度大小所划分的档次。级是一种按测量仪器示值误差大小所划分的档次(关于不确定度的定义与示值误差的定义,包括器具的示值误差定义,请参阅《JJF》)。例如:量块既分等也分级,标准电池也分等也分级,而标准活塞压力计则只分等没有级。有些仪表的级别是引用误差(相对最大允许误差的一种)划分的,我们说某测量仪器符合某个等别或级别,是定性地综出了该仪器的准确度。
3. 准确度的定量问题
把准确度等同于测量误差或极限误差或不确定度都是错误的,虽然都说明接近真值的能力。可以用于定量说明的量有:测量误差、相对误差、标准不确定度u、扩展不确定度U和U;对于测量仪器来说,有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p、最大允许误差、引用误差等。给出这些量时,均无例外地可以给出一个量值。我们可以认为准确度只是他们的一个总称。如果我们说准确度是7.8mA,那么,这7.8mA是误差?是包含因子k=2的扩展不确定度?还是k=3的扩展不确定度?是最大允许误差还是极限误差等均不明确。因此,如果我们要定量地给出测量仪器接近于真值的响应能力,则必须指明给出之值是个什么量而不能拢统地称之为准确度。
当前误用准确度一词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签订合同中,准确度是个不能定量的词,无法据以进行验收,容易带来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