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电视信号数字化、信源编码和形成数字电视
信号的过程如图 8 所示。
音 / 视频模拟电视信号经模 / 数转换 (A/D)处理,分别成为数据流,这就是介绍的模拟电视信号数字化过程,其中主要经过了取样、量化和编码三个步骤。
数字化后,音 / 视频数据率很高,需进行压缩编码。其中,视频信号 编 码 遵 循MPEG-2 标准第 2 部分(ISO/IEC 13818-2),得视频基本流;音频信号按MPEG 标 准 (IEClll72-3 或 ISO/IECl3818-3)或 AC-3 标准(ATSC 的A/52)压缩,得音频基本流。基本流用 ES 表示,但这里为讲述方便,图 8中的音、视频基本流加了下标,分别表示成 ESv 和 ESA。
采集的同步音 / 视频信息分别处理后,还需把 ESV/ESA合成到一个码流,这个过程称为复用。复用执行 MPEG-2 系统层编码标准,即 MPEG-2标准的第 1 部分(1SO/IEC 13818—1)。复用过程分为两步:首先要把 ESv、ESA数据流分别打包成打包的基本流(PESv 和 PESA);然后再把各 PES 复用成传送流(TS)。PES 由一系列 PES 包组成,各 PES 包长度可以不等。TS 由一系列定长的传送流包(TS 包)组成。
PES 包和 TS 包按 MPEG-2 系统层语法和语义构筑,由各自的头部和装载的数据组成。PES 包装载 ES,TS 包装载 PES,载有不同 ES 的 TS 包,由相应的包识别符(PID)区分。
为保证发送和接收系统同步,整个系统需同步于电视中心的系统时钟,系统时钟频率(fsys)为 27 MHz。为保证音 / 视频电视信号同步于系统时钟,音 / 视频模拟信号取样频率(fV、fA)需由同一 fsys 经不同次分频得到。对电视节目,不仅视频和音频信号各自要同步,而且音 / 视频信号间也须同步。为此,在打包视频基本流时,要加入显示时间标志(PTS)和解码时间标志(DTS),打包音频基本流时,要加入重放时间标志(PTS)。它们不仅要来自同一 fsys,而且它们的编码数值要保证音 / 视频信号解码和显示各自和彼此同步。
正像用户按统一的北京时间收看时间排定的电视节目那样,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必须精确地建立与发送端系统时钟对准的本地时钟。为此,发送端需由频率27 MHz 的系统时钟信息编码出节目时钟基准信号(PCR),并加到 TS 中去。
此外,为管理和方便用户选择电视节目,TS 中还要复用进节目专用信息(PSI)等控制信息。借助一路TS 同时传送的其他数据以及服务于特定用户的数据流,也需在复用中完成。
以上是电视信号数字化、信源编码及形成数字电视码流的—般过程。不同国家或地区,执行的标准、参数和控制信息等有差别,面向不同应用,具体系统的构成方式也不尽相同,但信号处理流程大体都如图 8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