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主观评价方法的优点与缺点
主观评价方法的优点在于其简单、 易操作、 周期短、 可以快速得出结论、 具有普遍性。 但是整车内饰背光主观评价最大的缺陷在于它是一个借助于感觉的评价方法。 由于人的感觉受视力、 尺寸、 角度、 亮度等诸多因素影响, 因此评价结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如单色光的亮度, 暗的橙黄色被感受为褐色, 而暗的黄绿色又被感受为橄榄绿等。 最佳的方式是将主观评价和客观测量相结合, 既兼顾使用者的感受又为设计者提供客观测试数据, 这就需要进一步引入客观测试。
2 整车内饰背光客观测试
2.1 测试目的
客观测试的主要目的是将测试结果量化, 结合产品设计参数判定测试结果是否满足要求, 从而对整车内饰背光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 更重要的是利用测试数据为后期整改方案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2.2 背光参数定义
2.2.1 可见光范围
为了更好地理解整车内饰背光参数定义, 我们首先引入可见光。 在电磁波辐射范围内, 只有波长380~780 nm (1nm=10-6mm) 的辐射能引起人们的视觉感知, 这段光波称为可见光, 如表2所示。
2.2.2 整车内饰背光参数定义
国家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都还未对整车内饰背光各单色光主波长与相应亮度 (即设计参数) 范围进行定义, 国标 《GB/T5698—2001颜色术语》 仅对颜色术语进行了相关定义, 而 《GB 4094 汽车操纵件、 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也只对整车内饰背光中的一些报警指示符号颜色进行了规定, 并未明确规定参数范围。 根据测试经验总结, 整车内饰背光各色彩光主波长如表3所示。
表3中仅对不同颜色波长范围进行了定义, 而未定义其对应亮度范围。 众所周知, 整车内饰背光中即使采用相同的单色光, 设计亮度也不一定相同,因为亮度因功能而异。 如图2所示, 相同条件下, 某车组合仪表上远光灯开指示符 (报警作用, 提醒驾驶员远光灯工作状态) 与空调控制面板按键指示符(照明指示作用) 颜色相同, 亮度值却不同。
2.3 测试设备及测试步骤
2.3.1 测试设备
光系统专业测试设备主要由测试镜头、 滤光片、 图像传感器、 数码相机及数据处理软件等部分组成, 如图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