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购买和经营农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异常高涨,有力地拉动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各型号农用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15%以上,而且农用拖拉机数量正以平均每年9%的速度增长。但是,由于农用车违章现象频发,据统计,某省发生在道路上的涉及农业机械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5%。因此,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安全”二字不容小视,要注意以下安全作业事项。
1.参加驾驶培训
对于农用小型拖拉机,有许多人轻视这个“小”字,认为它结构简单,容易操作,所以买来后不经过培训就开车乱跑,甚至直接上公路进行运输作业。由于这些人对车辆的工作原理和构造一无所知,不会维护保养,操作生疏,不懂交通规则,不仅机车经常出故障,影响作业,而且还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已和他人带来痛苦。
2.认真取得驾驶执照
目前,许多农用拖拉机的驾驶员认为车是自己掏钱买的,平常在自家地里干活,乡间道路行驶,偶尔在公路上行驶。哪里还用得着接受相关部门管理,还要有驾驶执照。至于是否违法违章,多数人概念模糊。即使有些人获得了驾驶执照,其领取方式也极不认真,利用私人关系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方式来取得驾驶执照。
3.制动机构不灵不能上路
农用小型轮式拖拉机大部分是蹄式制动机构,使用中应经常检查螺丝是否松动,刹车片是否磨损。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者下大坡时,避免因制动机构失灵而造成事故。驾驶人员要记住:运输作业之前,一定要检查制动机构灵不灵。如不灵,一定要调整、修理,否则不能作业。
4.拖车要有刹车装置
农用小型轮式拖拉机所挂拖车,要按规定装刹车装置,并且刹车轮的尺寸一定要合理。在正常负荷的情况下(即0.75~1. 5 t),刹车轮尺寸应在230~300 mm之间,尺寸过小,刹车扭矩不够,拖拉机刹不住,容易出故障。有的小型拖拉机拖车上,装上了气刹车装置,这是比较有效的安全措施,值得推广。但有些人自己制做的小拖车没有刹车装置,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一旦出了事故,其损失就远远超过装刹车装置的费用了。
5.车厢尺寸不可随意加大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1日联合批准发布《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载负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四轮农用拖拉机外廓长、宽、高的尺寸分别为:6 000 mm、2 000 mm、2 500 mm,,
根据农用小型轮式拖拉机的负荷情况,拖车厢的尺寸应为:长1 800~2 400 mm,宽1 200~1 400 mm,高320~430 mm。严禁过长、过宽、过高。
(1)过长:过长会造成机车转弯困难。因大部分拖车是单轴、两轮式无转盘,当负荷大时,其惯性大,转弯的阻力矩大,而拖拉机本身轻,体积小,因此会使转向失灵,操作困难,造成翻车、脱勾等事故。
(2)过宽:拖车厢的宽度最好是与拖拉机的宽度一样,最大不能超过拖拉机最大宽度的260 mm,过宽易碰人、碰车造成事故。
(3)过高:一是指拖车厢板任意加高,二是指拖车采用不配套的轮胎而造成车身增高。拖车过高,稳定性差,行驶中遇到弯路、陡坡或斜坡路面时,容易造成翻车。小四轮拖车正确的配套轮胎规格应该是6.50-16或7.00-16,最大不能超过7.50-16。
6.严禁超载、超速
对超载和超速的危害,机手并不是完全没有认识,更多的是抱有侥幸心里。不少机手为了创造更高“效益”,以牺牲机车寿命为代价多拉快跑,甚至还有人误认为即使机车寿命缩短些,从挣回的“效益”可以弥补回来,还是合算。因此,明明规定载重1t的拖斗硬是载上2 t、3t,甚至更多;明明规定最高时速为40 km/h的小四轮拖拉机,通过私自更换皮带轮的办法提速到60~70 km/h,甚至更高。从表面上看,这样做的结果确实增长了机车的“使用效益”,创造了更多“财富”,而实际上是得不偿失的极危险做法。
机车事故就往往出在这种多拉快跑上。机车或拖车的承载能力和行驶速度的设计,是有其科学依据的,也就是从整机,甚至从部件和零件的刚性、强度和使用寿命多方面考虑的。当然从设计角度看,无论是零部件或者是整机在设计上都留有一定的余量,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这是为了当机车使用中可能遇到突变的负载,不致于造成零部件或整机的损坏而考虑的。但如果是长期的超载、超速使用,势必使机车的整机或零部件始终处于一种长期超负荷的运行状态,其结果必然造成某些零部件甚至整机因忍受不了重荷而突然损坏,也就是常说的机器故障。有些机手对机车使用抱有侥幸心理,依赖机件的超载能力来实现多拉快跑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做法。有些关键部件因为长期超载运行而突然损坏,造成机毁人亡,那就不是可以从挣回的“效益”所能弥补的,所以说超载和超速是农机作业的两大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