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夜间行车的不利因素,指出夜间行车要学会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准确判断路况、注意会车等基本驾车技能。
夜间行车是每个驾驶员都会遇到的情况,了解夜间行车的特点,掌握夜间行车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夜间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增大行车间距、准确判断路况、注意会车,是每个驾驶员不可缺少的基础知识,对确保行车安全非常重要。
统计数据显示,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比白天高5~10倍。因此,要充分认识夜间行车特点及其困难,确保安全行驶。
1 夜间行车的不利因素
(1)驾驶员的视野范围小。夜间车辆灯光或路灯照射的范围和亮度有限,光线较差,视野变小。驾驶员在行车中往往不能很好地看清道路周围的情况,对道路观察、判决仅局限于灯光所能照射到的范围,驾驶员收集到的交通信息量大大减少,有时甚至中断,加上因夜色引起道路及其他物体颜色的变化,使驾驶员对各种物体的感知与白天相比有很大的差异,从而影响了对各种交通情况的判断。
(2)驾驶操作难度增加。夜间行车判断道路上的各种情况较白天难度大,这给驾驶操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在会车、超车或遇到险情时,要比白天难于处理,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事故。
(3)驾驶员容易疲劳。夜间行车由于视线不清,不易观察道路情况,驾驶员判断和处理情况要比白天付出更多精力,使驾驶员长时间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再加上各种灯光照射,容易使驾驶员产生疲劳。
基于以上三点,夜间驾驶农用车其行驶速度应比白天低,要控制好车速,还要掌握夜间驾驶技能。
2 夜间行车需掌握的技能
2.1道路的识别与判断
(1)行驶中,若发动机声音变得沉闷,车速自动减慢时,表示行驶阻力增大,车辆正在上坡过程或驶经松软路面;当发动机声音变得轻松或车速自动变快时,表示行驶阻力减小,车辆正在下坡过程或驶经平实路段。
(2)当车灯照射距离由远变近时,表示车辆已驶近或驶人上坡道。当车灯照射距离由近变远时,表示车辆驶人下坡道或坡道正由陡变缓。当车灯灯光由路中移向路侧时,表示前方出现弯道。当车灯灯光从道路一侧移到另一侧时,表示前方有连续弯道。当车灯灯光离开路面,要注意前面有急转弯或面临大坑。若是上坡车辆则告示其已驶至坡顶。若前面出现车辆灯光横穿道路时,提示前面为交叉路口。
(3)在月光下,路面为灰白色,路外为灰褐色,有水的地方呈白色。在无月光之夜,路面呈深灰色,路外为黑色。在雨夜,路面为灰黑色,泥泞或坑洼处为黑色,积水之处为白色。
2.2灯光的使用
(1)保持车灯完好,做好夜间作业的准备。一些农用车驾驶员不太在意车灯,有时只有远光灯。要养成夜间作业前严格检查各类灯光的习惯,如有灯光工作不正常,必须修复后才可外出行驶。在夜间行驶前,驾驶员应先熟悉、牢记各种灯开关的位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然后反复练习操纵方法,直至动作协调、自如。
(2)正确变换灯光。夜间驾驶变换灯光时,两眼应注视前方,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不应左顾右盼,更不允许低下头寻找灯光开关。注意夜间行驶变换灯光时的正确姿势,左手稳握方向盘8~9点时针位置,右手前伸操纵所需的灯光开关,上身可保持略微前倾。变换灯光时,应严防车速过快而导致车辆行驶偏离正确方向。
(3)白天也可以使用灯光,如遇到阴暗天气、雨雾气候,视线不清时,即使不是夜间,也应使用灯光。
(4)起步先开灯。车辆起步时,应先开启前照灯,灯光看清道路和周围情况,防止发生意外。在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时,只使用近光灯和小灯(包括示宽灯、牌照灯和后尾灯)。通过有交通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在进入路口前的30~50 m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或小灯,并按需要开启转向灯。
2.3夜间会车、超车注意事项
夜间行车时,常遇到与机动车或各类非机动车会车的问题,如果措施不当,极易酿成重大事故,要引起足够重视。
(1)夜间与对面机动车交会时,应在距离对面来车150 m左右处关闭远光灯,开启近光灯,并适当减速观察车辆交会地段是否安全,如遇窄路或有障碍物不适合与车辆交会时,应主动选择适当的地点停车避让,避让同时要看清周围情况,以免碰到里侧自行车、行人。如车辆交会地段道路平坦、宽阔,是安全会车地段,也应让出中心线,靠道路右侧,保持直线行驶,并在距来车80~100 m处关闭近光灯,开启小灯,在关闭大灯开启小灯的瞬间,应观察清楚自己前方的地形路线和对方来车的地形及行驶路线,掌握适当的行车位置,切不可在未看清道路的情况下盲目转动方向盘。
(2)夜间尽量避兔超车,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告知前车,在确实判定可以超越后,再进行超车。由于夜间光线差,超车应尽量避免在窄路或交通复杂的地段进行。超车时,应先跟随前车,观察对面有无来车及前方道路情况,同时超车前观察被超车辆右侧是否有障碍物,以免超车时被超车辆向左侧避让障碍物而发生碰撞。通过观察判断安全后开左转向灯,并连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前方车辆,在前车让路后,确认无来车时,从其左侧超越。在对面来车距离较近或在对面来车的灯光照射下,看不清前方道路时,不准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