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转变观念、转变思想、提升服务是关键
认真思考和反思是我们道路运输管理者、原来承担营运车辆维护作业的企业和独家经营的综检站应该做的。在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8期1号部令培训班后,在所建QQ交流群中看到的种种不良情绪,觉得还是认真梳理一下一的好。运管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将管理就是服务由口号变为行动,简政放权、管放结合、还权于企业,依照1号部令规定履职尽责,法无授权不可为;道路运输客货运输经营者应该依照1号部令实行车辆全过程综合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综检站、二级维护企业都必须加快转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尽快适应政策的调整,调整经营策略,转变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和自身能力,融入社会总体转型之中。
一是认真阅读释义,二是理解车辆分类管理的意义,三是认真阅读现行有效标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16),认真研读((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和《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 1045-2016),弄清楚车辆分类的方法及原则。办完这三件事情,回头去查一下美国、德国、日本车辆管理制度和具体做法。危货和客车是道路运输监管的重点,这类车辆一旦出现事故危害大、影响大、施救难度大、可挽回的损失少,近年重特大事故规律验证此类车辆必须重点监控和保障;原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分级方法存在不易操作的问题,在技术指标设定方面存在模糊和歧义,同时分类过多且没有反映出车辆技术状况的实质性差异,评价项目和指标设定在现有检测技术条件下存在重复性差的问题,通过实施以来的大量数据验证证明分为三级后,二级和三级不易区别,一级和二级也同样存在项目指标不易操作问题,大量的科研成果证明分为二级比分为三级更客观,便于操作,同时在运管实践中三级车和二级车又没有营运范围上的差异,没有实际意义,分为二级便于操作和客观评价,且不易产生歧义;1号部令配套技术标准没有与部令同步颁布有客观因素,同时也要看行业反应,1号部令的修订历时6年,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反馈意见采纳率是近年来最高的,前后做过多次集中调研和研讨,并在客货运输企业、综检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运管机构征求意见,也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出台是慎重的,工作是相对严谨的,过程是合法的。这个部令是在《立法法》修订后颁布的,其法律审核是十分严格的,管理机构的事权必须有法律依据,设定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几经审核把关,凡是没有上位法支撑、没有国务院赋予的事权都不允许擅自设定,凡是国务院要求简政放权、管放结合的都必须服从国家改革大局,怎么能说颁布的仓促呢?无论是运管机构、综检站、机动车维修企业还是客货运输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不能仅从自己的角度看待部令,此次部令是实施了大幅度的改革,改革就是利益的再调整,这个调整是有充分依据的,更多是从国家经济整体转型和长远发展考虑,同时考虑道路运输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促使其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相适应,从最大限度激发经营者潜能和活力出发,从简政放权、管放结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出发设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