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角传感器采用两个减速度传感器检测车辆纵倾角。倾角传感器检测到车辆纵倾角改变(如盗车者试图拖拽车辆)时,将警告信号传输至认证
ECU。
系统从警戒准备状态进人警戒状态时认证
ECU激活倾角传感器。若在警戒状态下接收到来自倾角传感器的警告信号,则
ECU变为警报状态以输出警报。
系统处于警戒解除状态时,按下侵人传感器取消开关可同时禁用侵人传感器和倾角传感器功能。若系统变为警戒状态,则倾角传感器将不会激活。每次用上车和启动系统解锁所有车门时此功能取消,并在倾角传感器ON时重新恢复。
在下列情况下
①车辆由渡轮、拖车或火车运输时。
②车辆停驻于多层停车场时。
③车辆由传送带式洗车机清洗时。
④任一轮胎爆胎时。
⑤顶起车辆以更换轮胎或车轮时。
⑥发生地震或路面下沉时。
⑦装卸诸如滑冰板和滑雪板等物品时。
为防止警报意外激活,请使用倾角传感器OFF开关关闭倾角传感器。
若倾角传感器检测到车辆倾斜、垂直和水平方向上的重力加速度,则可能会意外发出警报。
3.自供电警报器
自供电警报器安装在后侧围板内板上。
正常工作时,此警报器根据认证
ECU的工作信号发出警报。由于此警报器有一内置电池,即使车辆
蓄电池端子断开或与系统相关的线束被切断也会独立鸣响警报。
防盗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警报:防盗系统进人警报状态时,各警告项目(车内照明灯、
危险警告灯、前照灯、尾灯、车辆喇叭和警报喇叭或自供电警报器)工作约30s。
安全指示灯:防盗系统进人警戒准备状态或警报状态时,安全指示灯亮起以提示用户。安全指示灯也充当HV停机系统指示灯,HV停机系统处于工作状态时此灯闪烁。
强制锁止车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主车身
ECU将车门锁止信号传输至所有车门。防盗系统处于警报状态,不使用机械钥匙解锁任一前门。(IGOFF, ACCOFF位置),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此功能停止。所有车门锁止(门锁或发射器的锁止功能工作),约30s后警报结束。使用机械钥匙解锁任一前门。
应急控制:按下发射器或钥匙的PANIC按钮时,主车身
ECU激活警报功能。
防盗系统状态如图5所示。
警戒解除状态:用户未设定防盗系统。
警戒准备状态:设定防盗系统后防盗系统激活前的准备状态。
警戒状态:激活防盗系统(可检测到盗车行为)。
警报状态:已检测到盗车行为并激活警报。
出现图5中任一项目时防盗系统激活,以使系统进人相应的状态。
1)处于警戒解除状态,电源切断时,若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则此系统状态改变。所有车门、发动机舱盖和行李箱盖关闭;使用发射器锁止按钮、上车和启动系统或机械钥匙锁止所有车门。
2)关闭并锁止所有车门、发动机舱盖和行李箱盖约30s(约10s)后,系统状态改变。
3)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系统状态改变。打开任一车门、发动机舱盖或行李箱盖;解锁任一车门;按下电源开关;断开并重新连接
蓄电池端子。
4)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系统状态改变。所有车门关闭时,打开任一车门;所有车门锁止时,使用除发射器(电子钥匙)、上车和启动系统或机械钥匙外的方法解锁任一车门;行李箱盖关闭时,使用除发射器(电子钥匙)、上车和启动系统或机械钥匙外的方法打开行李箱盖;发动机舱盖关闭时,打开发动机舱盖;断开并重新连接
蓄电池端子;断
开
蓄电池端子;不操作电源开关而通过电热丝将电源变为IG-ON;侵人传感器检测到车内有物体移动;倾角传感器检测到车辆倾斜角度的变化。
5)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系统状态改变。用机械钥匙、上车和启动系统或发射器(电子钥匙)解锁任一车门;用机械钥匙、上车和启动系统或发射器(电子钥匙)打开行李箱盖;操作电源开关将电源变为IG-ON。
6)超过警报时间后,系统状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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