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车体周正
车体周正是指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在离地高1.5 m处测量)不大于40 mm,必要时可叔采用专用测量仪器或铅锤、长度量具作精确测量。图14a所示车辆的货箱显然是左边低右边高,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是车辆左右钢板弹簧的弹性不一致,要注意检查钢板弹簧有无裂纹、变形、断片等情形,必要时要用专用手锤敲击听声音来判断,检查发现该车的钢板弹簧已经变形(图14b)。
2.5车身及漆面
车身及其漆面应完好,没有明显的锈蚀、破损。
2.6货箱、安全架
(1)货箱与车架连接应牢固,栏板和底板应规整且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栏板铰链与栏板锁栓应齐全有效。在外观质量监督过程中经常发现以下情形:有不少车在图15a红圈处的螺栓松动甚至缺失,使得货箱与车架连接松动,产生移位,在紧急制动的情况下极易造成货物倾斜或倾覆;图15b红圈处货箱与车架间的垫木缺失,空车行驶时货箱上下颠动,使货箱与车架失去缓冲作用;图15c红圈处缺少1个货箱插件,使得货箱与车架固定不牢靠,当装载货物时有可能泄漏或移动;图15d红圈处的货箱少一对栏板铰链与锁销,使货箱栏板与货箱无法固定,运输货物时货物有可能与栏板脱落。
(2)封闭货车在最后排座位的后方应牢固安装具有足够强度的隔离装置,其内部将货箱与座椅隔开的防护栏应坚固,并能完全隔开而不留很大的缝隙。图16所示的防护栏就没有完全将货箱和驾驶区隔离,当装载货物时如紧急制动,货物可能穿过隔离栏而伤害到驾乘人员。
(3)货车货箱(自卸车、装载质量小于1 000 kg的货车除外)前部应安装比驾驶室高至少70 mm的安全架,且安全架应完好无损,其作用是在车辆发生翻车事故时能保护驾驶室,减少或避免驾驶室变形。图17所示车辆的安全架与驾驶室平齐,便起不到保护驾驶室的作用。对于仓栅式货车,检查时应重点注意货箱的格栅是否完整;对于货箱上有帆布遮盖的车辆,应去除帆布核查,必要时对照行驶证照片检查,以免漏检。图18所示的货箱格栅不完整,不符合要求。
2.7外部图形文字、标识
(1)车辆车尾放大字号是识别车辆号牌的重要依据,放大字号的喷涂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有严格的大小、颜色等行业标准。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 500 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车牌号码,放大的车牌号码字样应清晰、完整。放大号牌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常见放大号牌不符合要求情形如图19所示。
(2)为防止超载,引发交通事故,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车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其中,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喷涂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80 mm。检查时应对照车辆行驶证核对所记载的总质量及栏板高度。图20所示车辆便未喷涂总质量及栏板高度。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 mm的“教练车”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