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排气分析侧氏量程气体检查
根据GB 18285-2005附录B.2.4.2.4要求,排气分析仪应每24 h需用低量程标准气体进行检查,若检查不能通过,系统应自动锁定,不能进行检测。低量程气体检查方法和高量程标定不同,低量程标准气瓶从减压阀端口引出连接管,接到排气分析仪后面板检查端口(图5绿色箭头指示)进行系统低量程气体检查。系统测量显示值与低量程气体标准值按表3进行误差判定(满足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任一项即可)。若检查不通过,且误差较小,则可延长反吹时间,调零后重新做一次低量程气体检查。若仍然检查不合格或误差较大,需重新进行高量程气体标定或多点标定,甚至对排气分析仪进行检修,再进行低量程气体检查,直至检查合格。
3.8环境参数的校准
由于环境参数值参与检测结果的计算,为保证其准确性,需进行环境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4 h。根据GB 18285-2005附录B.2.3.2.2要求,设备须配备温湿度计及气压计(或人工输入气象值),且需安装在能直接采集检测场内环境参数的地方,按检测程序要求向控制计算机传输实时数据。若原设备自带温湿度变送器无法单独显示环境参数值,可配置经过检定合格带参数显示的环境参数变送器。
3.9不透光烟度计线性检查
根据相关要求,不透光烟度计线性检查周期为每24 h一次;若设备软件无线性检查程序,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人工线性检查。进入滤光片检查系统,输入滤光片标准值,在不透光烟度计插槽中插入相应的滤光片,按确认键进行测试,并比较数据的偏差是否在误差范围(绝对误差≤±2%)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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