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政执法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广大农民和个别下岗职工,无论是购买机具用于农业生产,还是开设店铺从事农机维修、销售,均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其收益不高且不稳定,凭此很难达到暴富,其违法违规行为中很少存在故意成分,多因不知或不懂法而产生。因此,我们在农机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不处罚、少处罚、轻处罚、教育为主、整改不纠”的原则。对于危及安全的违章行为,严格遵守上级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从轻从低予以处罚,达到“罚其行为、纠其思想、教育他人”的目的。在依法行政、查处违章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扶持为主”的执法理念,开展支农助农活动。在春种、抗旱、秋收等农忙季节主动开辟“绿色通道”;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提供农机技术服务; 协同工商部门向农户传授识别伪劣农机配件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几年来,查处与扶持并举的执法实践,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和谐的关系,提升了农机人的形象,得到了上级的认可。
五、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机管理办法
由于受眼界与视野不够开阔、对工作不善于总结、与其他县区的同事缺乏交流等原因的限制,我们探索性的工作难免存在局限性和主观性,取得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但我们继续探索依法加强农机行政管理的脚步不会停顿,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在今后不长的时间内,突破资金瓶颈,在扩大办公场所、增加执法用车、配置安全检测设施、增添监控设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继续与工商部门协商,制定将农机销售技术条件纳入企业注册、执照年检前置条件范围的办法,在把好农机销售市场准入关方面取得新经验; 三是与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协作,力争在农机整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新成效; 四是加强与省、市、县的高等学府、行政学院、职业学校的联系,加大对农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亲民爱民的执法队伍方面取得新飞跃。
总之,农机事业在不断发展壮大,农机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