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GA/T 744-2013,以下简称《标准》)从法规的层面对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的技术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使用要求,这对保障消费者驾乘安全、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笔者就针对《标准》中提到的几个重要的光学性能指标进行解读,仅供参考。
1 可见光透射比
可见光透射比是指透射的可见光光通量与入射的可见光光通量的比值。《标准》规定,汽车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粘贴遮阳膜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70%。在夜间或光线不充足的环境下驾驶车辆,如果前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过低,则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造成安全隐患。在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对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提出了要求,美国联邦交通部门和各州通过修改交通法,限制车窗玻璃遮阳膜的使用,大多数州的所有商业用车都不允许在前风窗玻璃上使用可见光透射比低的遮阳膜。
不同车辆及车辆的不同部位所使用的遮阳膜对可见光透射比有不同的要求。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是由车窗玻璃和遮阳膜共同决定的,而车窗玻璃和遮阳膜的种类繁多,经过组合后,最终的可见光透射比的结果也千差万别。因此在选购遮阳膜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车窗玻璃的类型,选购合适的遮阳膜产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表1所列为车辆不同位置所使用玻璃的主要类型和参数,遮阳膜的选择建议见表2所列。
2 紫外线透射比
紫外线透射比是指透射的紫外线光谱辐射通量与入射的紫外线光谱辐射通量的比值。《标准》规定,遮阳膜的紫外线透射比应≤1%。
相关研究统计表明,每年上班族在上、下班路上或车上接受的紫外线照射时间长达168 h,长时间照射紫外线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大部分皮肤肿瘤都与此有关。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可分为长波紫外线(UVA)、中波紫外线(UVB)和短波紫外线(UVC)。其中,UVC的伤害最大,但可被臭氧层全部吸收;UVB可到达表皮浅层,晒后可造成急性晒伤,出现红肿、脱皮等皮肤灼伤症状;UVA除可以穿透表皮使皮肤变黑外,还可使皮肤胶原纤维和弹力纤维断裂,使皮肤变得松弛、老化,产生皱纹,更是导致皮肤癌的元凶。
此外,紫外线还会对汽车内饰造成损伤,造成仪表台和皮革座椅等内饰龟裂、褪色等。因此,严格执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保护人体健康和保持爱车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3 可见光反射比
可见光反射比是指反射的可见光光通量与入射的可见光光通量的比值。《标准》规定,遮阳膜的可见光反射比应≤20%。
太阳光由可见光、红外线和紫外线等组成,而每种光线所携带热量的比例,可见光为50%、红外线为43%、紫外线为7%。为了具有一定的隔热性能,遮阳膜的表面通常会镀有金属反射层以反射可见光,从而提高隔热率。但是,如果可见光反射比过高(图1),则会造成视觉重影,导致眩晕、视线模糊等,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行车安全。
汽车遮阳膜产品的选择事关行车安全,因此,消费者应根据《标准》的有关要求,综合考量各种安全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车辆的性能、使用环境、车身颜色、个人爱好等选购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