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见投保方案
(一)最低保障方案
1.险种组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适用对象
急于上牌照或通过年检的个人。
3.特点
适用于那些怀有侥幸心理,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或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
4.优点
保费便宜,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
5.缺点
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是自己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二)基本保障方案
1.险种组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保障范围
只投保基本险,不含任何附加险。
3.特点
适用部分认为事故后修车费用很高的车主,他们认为意外事故发生率比较高,为自己的车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寻求保障,此组合为很多车主青睐。
4.适用对象
有一定经济压力的个人或单位。
5.优点
必要性最高。
6.缺点
不是最佳组合,最好加入不计免赔特约险。
(三)经济保障方案
1.险种组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2.特点
投保最必要、最有价值的险种。
适用对象:个人,是精打细算的最佳选择。
3.优点
投保最有价值的险种,保险性价比最高;人们最关心的丢失和100%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
(四)最佳保障方案
1.险种组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2.特点
在经济投保方案的基础上,加入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使乘客及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3.适用对象
一般公司或个人。
4.优点
投保价值大的险种,不花冤枉钱,物有所值。
(五)完全保障方案
1.险种组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免赔特约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2.特点
保全险,居安思危方才有备无患。能保的险种全部投保,从容上路,不必担心交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
3.适用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
4.优点
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投保的人员不必为少保某一个险种而得不到赔偿,承担投保决策失误的损失。
5.缺点
保全险保费较高,某些险种出险的机率非常小。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汽车保险条款种类繁多,价格各异,因此投保人在考虑自身车辆风险的同时,还要注意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公司信誉以及事故理赔服务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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