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不少私家车主向成都商报记者反映,他们在为爱车办理投保、续保以及理赔的过程中,遭遇到各种不公平的“潜规则”。众所周知,车险是一个充满“B门”的行业领域,在车主心目中历来以“水深”著称。那么作为缺乏专业知识、信息不够对等的普通车主,在办理车险业务时如何才能吃透潜规则,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此,成都商报记者特别咨询了资深业内人士、成都商众车险销售中心管理部经理孔娟,请她从专业的角度结合多个案例,为广大车主揭秘车险潜规则,并指导大家科学合理地办理各项车险业务。
潜规则1
新车价投保 旧车价理赔
刘先生3年前花15万余元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7轿车,根据最新市场估价也就值10万元左右。前几天续保时,刘先生想购买10万元的车损险,没想到保险公司要求他按照当时新车买入价办理车损险。 “这样的规定真没道理,车子用了3年只值10万元了,却仍然叫我保15万元。”刘先生虽然对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无法接受,但又无可奈何。
据孔娟介绍,不少私家车主认为,购买车损险的车子发生事故后,车辆损失就可在投保金额内赔偿。以刘先生为例,他的这辆汽车投保了15万元的车损险,那是否意味着车辆损失部分最高可以赔到15万元?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孔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即便是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全损,达到报废标准,保险公司理赔时,赔款是按照车子的最新估价计算出来的,而不是就能获得15万元的赔款。 也就是说,即便是投保了15万元的车损险,永远都不可能获得15万元的赔偿。“如果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多花钱投保15万元呢?”刘先生对此愤愤不平。
“10万元车损险,保费大概是1200元。如果是15万元车损险的话,大概要1600元。”一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刘先生由于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多掏了400余元的保费。
孔娟表示,车损险保额多少,其实保险公司并不会强制。但是如果不按新车价格投保的话,理赔时是有差价的。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他可以选择保15万元,也可以选择保10万元,甚至可以选择保5万元。但是,理赔时赔偿金额是与保额直接挂钩的。比如发生一起事故后,估损是1万元,如果投保15万元的话,刘先生就可以足额获得1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只保了10万元,同样发生这一起事故,就只能获得2/3的赔偿。
潜规则2
“全险”不等于“全赔”
今年初的一天,高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窗玻璃被人撬坏,引擎盖及左前翼子板被人为划伤,同时左后视镜也被敲坏。由于是新车,高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在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王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
事实上,“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的通俗用语。不少人习惯性把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但事实上,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全额保险,因此也不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全赔”。孔娟提醒广大车主,在签订车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和理赔前提。即使购买了所谓“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潜规则3
一人名下两车 互碰拒赔
两个月前,叶先生为刚拿到驾照不久的妻子买了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