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可以对道路客运车辆运行过程进行控制,实现车辆、驾驶人动态监控,强化事故预防分析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达到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安全行车目的,是现阶段各大道路客运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必不可少环节。随着2014年7月1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已上升至国家法律法规高度予以规范执行。本文结合生产实际浅析营运车辆的定位监控系统工作原理和常见故障案例分析。
1 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主要功能
1.1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组成及概述
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由汽车行驶记录仪和监控平台两部分组成(图1),其工作原理是通过汽车行驶记录仪采集车辆位置、行驶速度、里程及其他车辆运行状态信息(提供记录、显示、打印及数据采集等车辆本地管理功能),经过电信运营商连接到互联网监控平台(符合JT/T 796、JT/T 808、JT/T 809标准)实现远程信息交互、数据远传和控制功能,从而为车辆使用单位、驾驶人、车厂和监管机构提供全面便捷的管理服务。
1.2营运车辆行驶记录仪主要功能
营运车辆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除有GPS/北斗定位功能外还具有记录汽车行驶各种参数的仪器,主要有定位功能,车辆数据信息记录传输功能,预警功能等。
(1)定位功能。记录仪的定位功能主要是由
机内GPS/北斗天线和定位模块搜索卫星定位信号获取车辆当前经纬度位置信息,并通过定位终端的通讯模块GSM/GPRS把当前的经纬度信息实时传至监控平台,后台服务器接收端对定位终端传回的数据进行解析,实现对车辆的定位追踪监控和管理等功能。
(2)车辆数据信息记录传输功能。记录仪通过车辆预留CAN总线不仅仅记录车辆速度脉冲信号,同时还接收车辆运营的各种信号数据。
(3)记录仪的预报警功能。记录仪的预警功能是根据本身机体的参数阀值提前设置,对采集到的信号进行分析,当达到预设阀值时进行预报警,例如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
记录仪提供3种速度来源的选择:一是脉冲模式即车辆自身速度信号来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速度信号直接记录反馈,可靠性强,缺点是随着车辆使用的年限增加其车辆速度传感器和车辆磨损后会带来速度偏差,同时因为需要设置车载系数和校对,设置相对繁琐;二是卫星模式,即来自卫星信号来源,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设置简单,无需校对,缺点是山体等对卫星信号干扰大,造成速度数据间断和偏差;三是混合模式,即自身速度和卫星信号来源混合使用,一般默认卫星信号来源。
随着国家对车辆事故倒查机制的完善,依据《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对事故疑点记录的要求,记录仪应能以0.2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行驶结束前20 s实时时间对应的行驶状态数据,该行驶状态数据为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等状态信号和行驶结束时的位置信息。
在车辆行驶状态下记录仪外部供电断开时,记录仪应能以0.2 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断电前20 s内的车辆行驶状态数据,该行驶状态数据为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制动等状态信号及断电时的位置信息。
在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且有效位置信息10 s内无变化时,记录仪应能以0.2 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断电前20s内的车辆行驶状态数据,该行驶状态数据为: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制动等状态信号及断电时的位置信息。
而卫星定位模式在事故断电等突发情况前,其数据传输可能受到卫星信号干扰、传输慢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建议所有企业营运车辆务必首选设置成脉冲来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