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拥堵,车牌丢失,不要以为你最倒霉,在这场“祸水”引发的诸多事故中,最郁闷的怕是那些车辆被淹的车主了。相对于道路拥堵的烦恼和车牌丢失造成的一二百元的损失这些“小巫”,车辆被淹造成的损失绝对是一个“大巫”。
爱车被水淹车主很心烦
7月13日晚上11时,记者在农业路、花园路发现,路边随处可见打开车盖打着双闪在路边等待救援的车辆,一些更惨的甚至还在膝盖深的积水中“趴窝”。“本来想一鼓作气冲过去,谁知还是在这儿给呛熄火了。没办法,又不敢重新启动,已经给朋友打了电话,一会儿拖到修理厂去。”在农业路和经一路交叉口附近,车主刘先生一脸的沮丧。记者大概统计了一下,仅仅在花园路的农业路到北环路段,记者就在东半幅车道上遇到了10余辆被淹等待救援的车辆。
比呛熄火的刘先生更惨的是把车停在郑州花园路上21世纪小区的地下停车库的车主。连续两天的大雨,让该小区地下车库中的数十辆汽车上演“水淹三军”的场面,水位几乎到了车门把手的位置,让车主损失惨重。“早上起来到车库一看,我和我老公都被惊呆了,去年10月才买的爱车瘫痪在烂泥污水之中。地下车库中的积水有五六十厘米深,污水位已淹过车轮。”家在21世纪社区的林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的爱车被推出车库,打开车门里面全是污水,车内还有下水道的恶臭。”
处理被淹车关键早“上岸”
“车辆被淹后,车主首先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太平洋保险河南分公司的孙先生提醒说,在报险的同时,车主应及时对车辆实施正确的救援,避免车辆长时间在积水中“泡”。“车辆如果因为长时间在积水中‘浸泡’而导致电子元件受损,在理赔时车主可能会因施救不及时而被拒赔。”
那么在对爱车救援时,车主应该如何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呢?
“车辆在停放时被水淹,车主首先不要打开车门,应尽快先将车辆从积水中推出,并在第一时间给维修服务站打救援电话。”北京现代某维修站的技术总监孙师傅表示,需要提醒的是,车辆从积水中拖出后,车主此时千万不要尝试看车辆是否能启动,此时由于发动机内已进水,强行启动车会直接导致发动机“爆缸”。“车被淹后不仅是发动机害怕进水,同时车载电脑系统和自动变速箱同样也非常怕水,车主在车被淹采取紧急措施的时候,也不要漏过这些部位。”孙师傅表示,现在车辆的电子化程度日益提高,车上有很多行车电脑,分布在发动机舱、方向盘管柱左右的电脑板相对多一些,车辆被淹的时候,这些电脑板受到的威胁相对小一些,但是,排挡杆后的电脑板位置就比较低,很容易进水。“车辆被从积水中拖出后,有条件的情况下车主可以用扳手把紧固电瓶线的螺丝松开,把电瓶负极线拆下来,这样就可以避免车上的电器因进水导致短路,造成更大的麻烦。”
损失由谁赔心里要有谱
车辆停在本应该是“最放心”的地下停车库,结果却被大雨给“泡”得需要大修,作为车主心中自然是十分的气愤。那么,车主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呢?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作为小区的物业公司又是否应该负责呢?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车损险的责任条款,在保险期间内,因暴雨、洪水等
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
像这种在地下停车场因为停车场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汽车被水淹没,车主试图启动发动机,导致发动机受损,保险公司对发动机部分的损失有免责条款约定。
此外,向物业公司交纳有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地下停车场一个很重要的设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预见的暴雨所形成的积水灾害的排水系统。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停车位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索赔的对象,而保险公司在对车主理赔完毕后,就取得了对物业公司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