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违法行为最危险?
抢行、超速是两大祸首
据交管部门的统计,造成9月份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和妨碍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短信吃东西 小动作酿大祸
据交警解释,妨碍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了许多驾驶员都会犯的小动作,比如说接打手机、吸烟、聊天、吃东西,甚至发短信等等都是。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不少驾驶员以边开车边发短信来显示自己的驾车手艺了得,殊不知这种很“港”的行为却埋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有时候,一些惨烈的交通事故的原因就是因为驾驶员一种常期养成的坏驾驶习惯、一次走神,一个错误操作造成的。在扼腕叹息的同时,我们不妨来看一看10月9日至15日最新发生的两起典型交通事故,都是怎么发生的,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祸关键词:夜间、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
10月11日5时过,22岁的张姓男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成绵立交沿绕城高速公路往成渝立交方向行驶,至绕城高速成南至成渝入口处与同车道行驶的一辆中型货车尾随相撞,事故发生后,同车道第三辆车挂川F牌照的小型客车又尾随撞上中型货车右后轮,事故造成3人受伤、1人死亡。
交警分析:
在上一周,城区事故以夜间发生在进出城快速通道、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居多。4起死亡交通事故有3起发生在晚上20时过、凌晨1时许和凌晨5时过。四起死亡事故全部发生在出入城快速通道、三环路、绕城高速上,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究其原因,主要是未保持安全距离引起的追尾,甚至车辆停在路边也被追尾,以及路口不按规定让行。
案例二:
车祸关键词:上下班高峰、不按规定让行、占道行驶、非机动车及行人横穿马路
10月10日11时许,一刘姓男子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在都江堰市内二环路康西路口左转弯时,与右至左沿人行横道过街的行人发生碰撞,行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1日11时许,40多岁的杨姓男子一小型客车在高新西区科晶路口时与一辆由车行方向左侧路口驶出的电动自车相撞,造成骑电动自行车人当场死亡。
交警分析:二级县市的事故以中午、发生在混合道路,机动车与行人、骑车人之间居多。13起死亡交通事故有11起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骑车人之间,其中6起集中发生在11点至14点时段内。主要行为状态:不按规定让行(路口驶出时没有注意避让直行的车辆),占道行驶、非机动车、行人横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