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新规4月1日起实施
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对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驾驶证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其中还包括了几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调整。按照新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同时增加被注销驾驶证恢复措施、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限等10项便民服务措施。
便利1.残疾人驾驶车辆条件更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此次修改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便利2.摩托车考牌更容易
新规还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同时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便利3.驾驶人体检时间更宽裕
新规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被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便利4.一些违章不再扣分
新规取消了12类记分项目,包括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和肇事车、不按规定牵引故障车、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反警告标志和警告标线指示、驾车时观看电视等。
严格1.新增乱插队要被罚!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项。其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
严格2.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次修改规定,将酒后驾车扣分标准和醉酒驾驶等同,一旦查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则将受到扣12分处罚,取消驾照。普通人喝一杯啤酒血液浓度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数值。
严格3.高速公路违章扣12分
除此之外,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另外,还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严格4.恶意补领驾照扣6分
新规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200元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500元罚款,扣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