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仍然驾车的行为。由于服用部分药物后,可能使驾驶员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不能开车上路。”而精神和麻醉药品就包括了抗感冒类、抗抑郁焦虑类、镇定安眠类、兴奋剂类、治疗癫痈类等药物。
据媒体报道,2017年某日,山东滨州某路段,一男子驾车途中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护栏,造成其当场死亡、车辆报废的严重事故。其家属介绍,驾驶员因重感冒服药后驾车,或因行车中药效发作意识模糊引发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专业药师指出,从药理学角度讲,一些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强度不亚于酒精。相关研究表明,在1 000起交通事故中,就有16%是因驾驶员服用了某种药物而引起的。其中,吃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引发的事故率占72%,而吃抗抑郁和镇静剂的高达97%。在一项随机调查中,参加调查的20名驾驶员,有吃药开车经历的就有14名之多。药物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如此之大,很多人对“药驾”的危害性认识仍严重不足。
因此,为了避免药物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在服药期间尽量不要开车。一般来说,对驾车有影响的药物有以下几种。
(1)安定类。如安定、氯丙唪等,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后,常产生眩晕、嗜睡、肌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应性下降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视力模糊、眼球震颤等副作用。
(2)催眠类。如巴比妥类药物、水合氯醛等,晚上服用后能使人安睡,但次日还会有眩晕、乏力、嗜睡、思维混乱、反应迟钝等副作用。
(3)杭组。杭感冒类。如非那根、扑尔敏和安其敏等,多数感冒药也都含有抗组胺类药物,其对中枢神经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常伴有嗜睡、眩晕、耳鸣、紧张、头痛乏力和幻觉等副作用。
(4)抗焦虑药。如丙咪漆、多虑平等,常伴有疲乏嗜睡、视野不清、肌肉震颤、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
(5)降血压药。如利血平、可乐定、硝普钠和甲基多巴等,副作用较多,如有心悸、心绞痛、头痛、眩晕和嗜睡等不良反应,还会有视力模糊、手指颤抖和疲乏无力等不良反应。
(6)杭生素。长期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抗生素,因毒害脑神经,会出现头痛、耳鸣、耳聋、视野不清、颤抖和体位性低血压等不良反应。
(7)杭心纹痛药。如硝酸甘油、心得安、消心痛等,不良反应有眼内压、颅内压升高而致的视力不清、头晕乏力等。更有搏动性头痛的不良反应,在高速行驶、颠簸不平的路面上行驶症状更为明显。
(8)解痉止痛药。阿托品类生物碱、阿托品、东蓑若碱等,副作用有心悸、视野模糊等,过量服用则出现焦躁、幻觉、抽搐等中枢兴奋症状。
(9)杭心律失常药。如奎尼丁、美西律和心得安等,常有头痛、眼花、耳鸣、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有时还可出现心动过缓、低血压、昏厥等症状。
以上药物在服用后,对驾驶员的生理、心理干扰较大,驾车时影响其正确地判断和正常地操作,使驾驶员难以应对复杂路况,极易导致事故。因此,驾驶员在用药期间应避免开车,如必须开车,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告知医生正确选药。看病时主动表明自己是驾驶员身份,请医生避免开具对驾车有影响的药物。多数感冒药中的扑尔敏成分有抑制作用,服用后易出现头晕、疲劳、焦虑、警觉性下降、注意力分散等症状。因此,普通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不含抗组胺成分的药物,比如“白加黑”中的白片。
(2)认真阅读药品说明。驾驶员服药前,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是用法、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做到心中有数。
(3)不可超钊量用药。如果生病后自己买药,品种越少越好。对已知的不良反应但必须服用的药物,开车前减半服用,等休息时再补全量,或药效消除后再开车上路。
(4)掌握好服药时间。对行车有影响的药物,在开车前4小时慎用,或服用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