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环境质量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话题,特别是近几年,国内汽车数量呈几何式增长,汽车噪音已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传动系统是整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要噪声源,传动系各部分之间的噪声又会相互影响。本文将针对国内某重型商用车主机厂在产品开发阶段遇到的噪声超标问题,从变速器总成方面着手分析并加以改进。
一、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1.测试条件及挡位的选择
对于汽车噪声,目前我国实行的标准为GB 1495- 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现草拟了升级版的《GB 1495-201 x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草案》。草案的噪声测量方法在技术内容上参考了ECE(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法规)《关于在噪声方面批准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的统一规定》及《道路车辆加速行驶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第一部分:M、N类车辆》中的内容。
N3类汽车的目标条件:当汽车参考点通过BB‘线时,发动机转速应保持在额定转速S的85%~89%之间,车毫速应为35±5km/h,如果多于2个挡位满足条件,选取最接近35krn/h的挡位;如果没有满足条件的挡位,在优先满足发动机转速的情况下,选取1个高车速的挡位和1个低车速的挡位,取2个挡位的平均值。对于整车质量,根据发动机功率需要一定的配重(50kg/kW)。
该公司测试的1#车辆和2#车辆,动力传动系统配置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1)发动机最大功率:312 kW/1800r/min。
(2)变速器:A(12个前进挡,额定输入扭矩:2200N·m)。
(3)后桥速比:3.37。
(4)轮胎滚动半径:534.7mm。
(引整车整备质量:9900kg,测试总质量:312×50=15600kg,需要额外配重5700kg。整车配重后测试状态见图1。
(6)挡位选择:当发动机转速在额定转速的85%~89%时,车速最接近35 km/h的挡位。按式(1)计算可得iggearbox=2.68,对比速比表1、7挡速比2.71最接近要求。
2.测试结果
按照上述测试条件及选取的挡位,测试结果见表2。从测试结果可以看出,2#车辆匹配变速器总成A没有达到标准要求。
3.案例分析
通过频谱分析,发现以17、34、51、68阶的辐射噪声为主,见图2中原状态,对应变速器1挡齿轮副的基阶及高阶谐频。
在产品开发初期阶段,该主机厂对变速器做了声学包裹,如图3所示,从开始的97.OdBA降到83.5dBA,效果比较明显,对于6x4的车型,满足标准要求。最终该主机厂确定变速器PU隔声罩作为整车的标准配置。
但在4×2的车型上,噪声超标,为解决7挡整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方案研究及对比,具体见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