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规定的HV系统工作已完成;
.第2部分规定的HV系统工作未完成。
从此时起,除非发放新的工作许可证,否则不得继续对车辆执行任何工作或测试。此时,工作许可证将被移交给EVAP。注意:在整个PTW流程中,发放PTW的EVAP最好是同一个EVAP。如有必要,从PTW流程的第7部分起,不同的EVAP可以执行取消和通电程序。EVAP应该为其在PTW上单独完成的部分签名。
第8部分:取消。EVAP应该在这一部分上签名,以便确认已取消PTW。如果已完成在第2部分中确定的工作,并且HV系统处于可以通电的安全状态,则请转至第8部分。如果未完成在第2部分中确定的工作,并且HV系统并未处于可以通电的安全状态,则PTW在此时终止。若要执行进一步的工作,则应该按照经销商对电动汽车安全规则的要求开具新的PTW。此时应该勾选一个复选框以指示车辆状态以及是否适合将HV系统通电:
.我确认本许可证已被取消并且HV系统已做好通电和恢复HV系统操作的准备;
.我确认本许可证已被取消并且HV系统并未做好通电和恢复HV系统操作的准备。
注意:如果需要执行附加工作,则必须开具新的工作许可证。
注意:在该工作日结束时,必须取消所有工作许可证文档。
如果工作未完成,则在开始任何工作前,应该开具新的工作许可证。
第9部分:车辆通电。这一部分用于确认HV系统是否已通电,以及车辆是否准备就绪并处于可驾驶的安全状态。此时,应该选择有关车辆当前状态的复选框:
.我确认HV系统通电程序已成功完成并且HV系统操作已恢复;
.我确认HV系统通电程序未成功完成并且HV系统操作未恢复。
注意:不管HV系统是否已通电,都不应该对车辆执行任何工作。对HV系统执行的任何附加工作都需要开具新的PTW。
7.移交表。使用PTw移交表有两种情况:①起作用的PTw已丢失;②作为PTW持有人的EVCP不在场。如果工作许可证丢失或持有PTW的EVCP不在场,则应该将该问题报告给EVAP。然后,EVAP应该完成PTW移交表,并将移交表附在PTW复印件或PTW原件(如果适用)上。EVAP需要填写移交表上的所有选项,指示使用该表的原因以及工作是否完成。输入到表格中的信息应该能够确定:①完成移交表的原因(PTW丢失或持有PTW的EVCP不在场);②执行的EV工作的当前状态(完成或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