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的汽车买保险不能享受任何优惠,因为该车辆有过肇事理赔记录……”保险公司一句话,让车主邓先生懵了,印象中自己开车很小心,从未发生过事故,更别说理赔了,怎么会有肇事理赔不良记录?事后邓先生向本报投诉称:我不能享受车险优惠事小,但这无端出现的肇事理赔记录,直接伤害到自己的保险信用。无独有偶,最近一段时间本报连续接到类似的车险投诉。一位王女士称,自己爱车的保险费率被无端提高,保险公司出险次数记录比实际出险次数多。
车险信用被“偷”?
去年,王女士买了辆二手车“练手”,车的初始登记日期是2004年年初。由于此前自己并没有驾驶经验,对于用车当中的各种手续并不十分熟悉,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把自己爱车的保险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一位业务人员。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眼看一年保险期已过,王女士却接到那位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你的车今年没法上保险了!”通过朋友的介绍,王女士找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答复:“你的保险记录显示你去年出险5次,按照相关的规定,你今年的保险费用要上调!”“不对,是3次……”王女士据理力争。
据知情人士透露,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出险一次视作没有出险;出险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用;出险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将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险。另外,新车第一年有10%的优惠;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10%的优惠;而5次或者5次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年以上不上划痕险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目前的汽车保险业有很多陷阱。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和一些汽车4S店的维修人员合作,自己定损自己修车,和修理厂一起从中牟取利益。更让这位业内人士吃惊的是,王女士这辆车假配件问题严重,包括前机器盖、左侧车门、各种线束等都是假配件。这位业内人士预计这辆车在王女士购买之前,曾经有过一次索赔额很大的出险,从整车来看,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偏左前侧撞车事故,而在修理过程中,维修人员用大量的假配件代替真件,从中牟取暴利。
汽车保险当心陷阱!
产生车险理赔问题的症结,除了投保人保险知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外,保险公司自身也有相当大责任。业内专家表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整体经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等因素,造成理赔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
专业人士提醒广大车主,由于保险业目前竞争激烈,各保险公司内部都存在很多陷阱,要擦亮双眼辨清真伪。首先是看似优惠,其实在蒙蔽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用差额。其次是一些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合伙人,消费者通过这类人员上保险,往往看似服务很好,其实在保险期满后会发现利益受损。三是强行搭售其他商业险。其实在汽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险属于必上保险,其他保险是否要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最后是扣单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保险代理人员拉到业务后,会根据这位消费者及车的情况,决定这个保单是否上交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出险或者索赔额较少,会给消费者出险,否则将对出险推脱,甚至找不到人。
车企进军保险业……
车险业务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业务,多年来,为节约成本,保险公司一直将索赔权下放到汽车4S店、保险中介等代理机构。代索赔虽然给投保人带来了方便,但却很难杜绝一些代理机构扩大损失、小事故大修、制造二次事故,甚至制造假赔案等骗保事件的发生,影响了财产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