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廖小姐的遭遇,孔娟提醒广大车主,在签订汽车保险合同以前,不但要注意保险条款的责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还要密切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或除外条款。据孔娟介绍,所谓免赔或除外条款,就是若发生保险合同中所列的事实情况,保险公司免除自身的赔付责任。关于玻璃单独险的合同条款,一般都会注明:由于车自身的物品导致玻璃破碎,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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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有风险
投保需细致
每当汽车要投保时,面对多达数十种的险种,许多车主都会冒出这样的疑问:究竟哪些险种是必须的?哪些是可以省略的?如何挑选最实用的保险产品?
商众车险超市车险的专家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一直以来,有一些车主在投保车险时,为了节约费用尽可能少的投保商业险种,甚至有人只购买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称的交强险。对于其他险种不清楚、不明白,导致有一定的误解,进而不选择。其实这并不能真正为车主节约费用,而且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后顾之忧。
交强险赔付范围有限制
商众车险超市车险理赔专家王华靓告诉记者:“一辆车一旦上路行驶,便存在着各种经济风险,而投保汽车保险则是最好的风险管理手段之一。我们业内人士将没有投保较齐备险种的车辆戏称为‘裸奔’车。‘裸奔’车不能很好地规避这些风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则会给车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虽然国家法律只是强制规定了需要购买交强险,但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和额度都是有限制的。交强险仅对被保险车辆发生涉及第三方的交通事故进行限额赔付,而本车及本车人员均无法得到相应赔付。所以车辆行驶中造成的本车损伤,比如车身与障碍物擦挂,玻璃被飞石击碎,交通事故中本车中人员伤亡等等,均不在保险赔付的范畴。此时如果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玻璃破碎险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甚至是轮胎险、自燃险等,就能很好地规避上述损失。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为消费者用车提供了更周全的保障。
有效投保能有效规避损失
“即便是车辆发生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在赔付过程中也会存在较大的经济风险。”商众车险超市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夏菊花为此向记者举了一个真实的案例。
2009年2月,有着10年驾龄的张先生投保了一份车险,当时仅投保了交强险。但不幸的是,2009年的8月,张先生在三环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辆奥拓车撞飞,奥拓车司机当场死亡,奥拓副驾乘客重伤,与此同时张先生自己也受了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是张先生非法变道同时超速行驶造成,由张先生负全责。这个案件中由于对方一死一伤,车辆几乎报废,所以张先生需要给予对方死亡伤残赔偿合计48万余元、医疗费用3万余元、车辆财产损失2万余元,自己的医疗费用1万余元,共计54万余元。而张先生车辆只买了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在张先生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顶格赔付: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合计12.2万元,其余的近36万元全部要由躺在医院忍受痛苦的张先生自理。如果当时在购车险时张先生再投保一个保额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一个保额为2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将会多赔付近30万元,这就大大减轻了交通意外给张先生带来的经济损失。
“商业险种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是很有必要的,一份细致而全面的车险保单能够在关键时刻为车主规避很多的经济风险。”夏菊花认为,上路“裸奔”有风险,在车险投保时不要仅仅考虑保险费用,投保也不一定是越多越好,最好请教专业车险顾问,根据自己车辆不同的状况做出详细投保计划进行投保。“当然,了解各个险种的赔付条件和范围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