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总结了青冈县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效益,经营效益显著,作业水平提升,集约规模经营;在目标建设方面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机制建设,出台扶持政策,提高建设标准,强化管理力度,提高整体效益。
近年来,青冈县紧紧围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总体部署,着力加强了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 经营效益
(1)经营效益显著。2016年,合作社作业量达到103万亩,平均每台机车作业量3485亩,作业总收人2340万元,纯利润达420万元,共提取公积金13.5万元、公益金10万元,参加分红资金 409万元,农机装备折旧444.6万元。
(2)作业水平提升。坚持在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运输等各环节,推行大农机标准化作业,年完成标准化作业面积30多万亩。通过标准化作业,采用大垄双行栽培技术,实现了亩均增产20%以上,亩均增产粮食300斤以上。
(3)集约规模经营。突出发挥农机合作社集约连片耕作作用,通过采取农民以土地为股、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和代耕作业等方式,加快农民土地向合作社流转,青冈县合作社土地规模集约经营面积达到103万亩。
2 目标建设
(1)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组织。为了加强合作社的领导,建议成立青冈县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局,隶属县政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机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二是确保责任落实。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政府为合作社的监管主体,农机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服务工作,各乡镇政府为合作社的具体监管主体和主要责任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流失由合作社所在乡镇政府负全部责任。乡镇加大机车管理力度,机车安装GPCS智能终端系统,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机车外流。对合作社机车外流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及合作社理事长的刑事责任。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已经制订出台了《青冈县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近期还将制定出台《青冈县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合作社资产的考核实行打分制,按档次管理,对服从管理全面完成本地机械作业的给予奖励,对不服从管理没有完成作业任务的进行处罚。
(2)要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合作社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量化股份、明晰产权、折股到户。农机部门监督管理到位,检查指导到位,跟踪服务到位,并制定详细、准确、操作性强的检查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结果排出名次,严格奖惩。二是打造乡村合作社利益共同体。个别乡村与合作社结合不紧密,疏于管理。研究乡村和合作社相互配合支持的办法,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县乡村职责,更好发挥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使乡村和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三是实施合作社分组管理办法。把合作社机车进行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落实到村屯、落实到园区、落实到地块。确保每块地有机车干活,每台机车都有活干。
(3)要进一步出台扶持政策。一是深松整地补贴倾斜政策。在每年深松整地计划中,将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合作社。拿出全部深松整地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合作社大机械深松整地作业。二是奖励资金使用倾斜政策。县政府每年拿出专项奖励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合作社扩大规模经营。三是园区建设资金倾斜政策。在科技示范园区资金或政策向农机合作社倾斜。
(4)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针对个别合作社场库棚建设没达标的,按照省局合作社场库棚建设为两年工期,院内硬化需在第二年进行的要求。督促基础设施建设没达标的合作社,按照《黑龙江省农机作业合作社场、库、棚建设标准》必须建设达标。
(5)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力度。加强合作社管理,实行人员准人制度,管理人员、驾驶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合作社配备专职会计,按股份制企业运行要求设置帐目。按要求提取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拖拉机及农具为12年,场、库为50年。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对大型农机具进行GPS定位,同时严格机车外出作业审批手续。
(6)要进一步提高整体效益。乡村两级政府,通过教育引导,做好做通农民思想工作,打消人社担忧顾虑,提高农民人社参股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带地人社一起经营,合作社加大土地集约经营规模,扩大作业面积和经营规模。在合作社中心村实施大机具全程机械化,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