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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动制动系统
主动制动系统的目的在于如果前方车辆突然减速或者停止,可避免或降低即将到来的危险,此系统仅对于行驶方向相同且速度大于30 km/h的车辆起作用。
主动紧急制动功能可在多功能屏幕或仪表板上激活,并且在车速30~140 km/h的情况下工作。此功能有2个操作阶段,第1阶段旨在提醒驾驶员潜在的碰撞危险,此时仅为声音警报和视觉警告;第2阶段则提示驾驶员使用自动制动进行制动(图18)。
①第1阶段:警示阶段提醒驾驶员距离前方车辆过近,可能发生碰撞危险,以此提示驾驶员进行减速或者避让。此时,车身稳定控制单元将增加制动回路中的压力,增加的压力可使制动片和制动盘更加接近以使驾驶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大制动力,但此时不减慢车速。
②第2阶段:通过第一次警告之后,驾驶员依旧没有减速,此时系统将自动制动。此目的在于尽可能避免碰撞,即便无法避免也能将碰撞影响降到最小。在制动过程中,随时可以通过转动方向盘和油门踏板来中断制动。
需要注意的是,此功能仅对移动中的车辆有效,无法识别逆行、小型车辆及行人。在复杂路况及天气状况不佳时同样可能影响或中断系统操作。
当这一功能出现故障时,首先请检查制动灯是否工作、保险杠是否受到碰撞或损坏以及车辆是否正在进行牵引。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议停用系统。
当出现“检查主动制动”以及“主动制动已断开”字样时,说明该功能已停用。某些情况可能阻碍系统正常工作,但不会报告故障,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停用此功能。
当拆装雷达或更换保险杠时,可能导致该功能失准并因此造成故障。此时需使用Clip诊断工具对垂直轴和水平轴重新进行校准,随后进行道路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