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空气悬架的管路接口内,均有1个剩余压力保持阀,始终可保持约2 bar的剩余压力,而各空气悬架的正常压力为6 bar~7 bar,受车辆设计所限,在24 h内空气悬架允许的最大下降高度为2 mm,换言之,假设车辆停放了30天,在未出现管路泄漏等情况下,车身高度最多可能降低60 mm。
在ISTA中可执行的VDP的服务功能如下。
(1)VDP状态值。可读取各空气悬架及蓄压器的压力值和各减振器的高度值。
(2)VDP空气悬架。可执行各空气悬架的加注和排空。
(3)VDP蓄压器。可对蓄压器进行加注和排空(蓄压器加注和排空郁个时间等级,分别为10s、20s和30s)。
(4)VDP压缩机运行。可以检测压缩机的工作状态。
空气
悬架系统的控制策略如下。
当车辆处于撇曰尖态利自老行驶(车速小于20km/h)状态只完成空气悬架高度调节所需的空气由2个蓄压器内储存的压缩空气提供;而在车辆行驶(车速大于20 km/h)时,完成空气悬架高度调节所需的空气则由打气泵直接产生。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车辆电压充足、车身高度低于初始化值40 mm以上,以及蓄压器内的空气压力不足以完成车身高度调节时)也会在车轮处于静止状态时接通打气泵。
车身高度调节分为3种状态:正常高度、较低高度(在正常高度的基础上降低10 mm)、较高高度(在正常高度基础上升高20 mm)、、VDP会根据驾驶体验开关和高度调节开关的输入状态,结合当前的车速和各高度传感器的反馈信息对车身高度进行合理调整。
当车速低于40 km/h时,以上3种高度模式均可采用,而较高高度模式与较低高度模式分别需要通过高度调节开关和“SPORT”驾驶模式来启用,即当按下高度调节开关时,车身高度变为较高高度模式;当按下驾驶体验开关上的“SPORT”按键时,车身高度变为较低高度模式。
在系统处于较高高度模式的情况下,按下驾驶体验开关上的“COMFORT”按键后,车身高度将恢复至正常高度。此外,当车速达到或超过40 km/h时,系统会自动将车身高度从较高高度模式切换至正常高度模式。
当车速达到或超过140 km/h时,车身高度会自动降至较低高度模式,以优化车辆的空气动力性能并保证行车安全,此时操作相应的开关无法调节车身高度。
相关资料:2016年最新宝马ISTA4.02中文维修信息系统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