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在特许服务中心不能再对当前车型系列进行声学和光学安全带警告的调整(减小)。
原因:
仅在客户明确需要时并仅对某些车辆使用群体可以调整安全带警告。为此根据不同国家包括不同车辆类型,如紧急任务用车、客运车辆(出租车)或门对门送货车。由于各国的特定法规以及生产商的自定义务,不能实现普遍的限制解除。
补救:
根据车型、年款(代码)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见下文)可以调整安全带警告。在调整前必须由各市场运作中心 (MPC) 检查,车辆持有人是否符合该国特定法规。在某些国家仅允许对例如政府用
车、紧急任务用车或者出租车进行该减小操作。
• 对于以下车型 164、166、169、171、204、207、216、218、219、221、231、245、246、251、211 和 219,自年款 2007/MOPF 起 (代码 807),减小安全带警告的操作应使用 XSF 经由付费的软件改进过程进行 (参见维修信息 54.30-P-0019A)。相关的必要客户解释可参见 OF91.60-P-1000-17AB
• 对于以下车型,借助 DAS/Xentry Diagnostics 中的特殊功能进行调整操作:截至年款 2006 的 203MOPF、209、211 (代码 806),截至年款 2006 的 219 (代码 806),自年款 2006 起的 230 (代码 806),自年款2008 起的 463 (代码 XY7/XM8),截至年款 2011 (代码 XZ1)。对于这些未进行软件校准编号(SCN)设码的组合
仪表,可借助特殊功能调整安全带警告。为此必须向主管市场支持部门申请一个密码。
• 在改款 (MOPF) 前的 203、年款 2006 以前的 215、220、230 (代码 806) 和自年款 2012 起的 463 (代码 XZ2) 的车辆上无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