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文章:检修中华轿车忽然熄火后无法再次启动
·下一文章:设计基于CAN总线的军用汽车智能控制
机动车的前照灯是保证车辆夜间安全行驶及提高行驶速度必不可少的装置。前照灯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灯泡老化、发光效率低下、反光镜污暗、聚光性能变差等问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受到振动,可能会使前照灯的安装位置错动,从而改变光束正确的照射方向。汽车前照灯的发光强度不足或照射方向偏斜,会出现在夜间行驶时驾驶员看不清或看不远前方的情况,或给迎面来车的驾驶员造成炫目,从而可能引起夜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前照灯的光束照射位置与发光度检测被列为了安全检测中的必检项目。
一、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测
1.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的检测标准
根据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机动车前照灯的检测指标为光束照射位置的偏移值和发光强度(坎德拉)。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动车在检验前照灯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在距离屏幕 10m 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 0.6H~0.8H(H 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 置 向 左 向 右 偏 移 均 不 得 超 过100mm。
(2)四灯制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灯的调整,在屏幕上光束中心离地高度为 0.85H~0.90H,水平位置左灯向左偏移不得大于 100mm,向右偏移不得大于 17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移均不得大于 170mm。
(3)机动车装用远光和近光双光束灯时以调整近光光束为主。对于只能调整远光单光束的灯,调整远光单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