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计免赔特约险。该险种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只有在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可投保本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因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办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及第三者责任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其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80%;主要责任赔偿85%;负同等责任赔偿90%;负次要责任赔95%。
(5)无过失责任险。投保本险的机动车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6)自燃损失险。投保本险的机动车,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发生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7)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车辆发生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在保险期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天数为90天。
(8)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保险车辆在使用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9)玻璃单独破碎险。投保本保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车辆在停驶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位没有损坏,仅风窗玻璃单独破碎,风窗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10)新增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的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设备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另外还有划痕险、高尔夫球具盗抢险等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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