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光分布。高速公路光分布在特定条件下扩大行车灯的照明范围。脚部空间模块(FRM)或前部车身电子模块(FEM)或车身域控制器(BDC)在以下情况下将大灯切换至高速公路光分布:在超过30s的时间内,车速高于110km/h;车速超过140km/h。当行驶速度降低到110km/h以下时,大灯降低。大灯降低(照明范围减小)是自110km/h起逐步进行的:110km/h 、100km/h、90km/h、80km/h,自80km/h起重新由高速公路光分布完全复位至公路光分布。
⑦自适应转向大灯。自适应弯道照明灯作为特种装备提供,需要用于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自适应弯道照明灯以水平和垂直可摆动的大灯为基础,既在近光灯也在远光灯功能中工作。随动控制大灯使车辆在弯道行驶时能摆动大灯。通过纳人自动大灯光线水平调整,可在所有行驶状况下实现最佳的匹配。大灯摆动会持续与弯道行驶相匹配。由此,弯道行驶时的照明功能将改善驾驶员的视野。自适应转向大灯的电子装置使系统可以对当前的行车状况做出快速反应。此外,可通过电子装置激活紧急程序。
⑧无炫目的远光灯辅助。
KAFAS摄像头或具有远光灯辅助系统的车内后视镜的对象识别功能通过一个电机控制大灯中可移动的盖板。远光灯被遮住,避免对迎面来车和前车造成炫目影响。另外,陌生车辆的远光灯被“隐去”。因此,采用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时,始终可以为驾驶员提供最大可能的远光灯照明,同时不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炫目影响。
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由下列灯光控制系统组成:动态大灯光线水平调整、自动车灯控制、可变光分布、自适应转向大灯。灯光接通时已打开的远光灯辅助系统自动关闭远光灯,然后再次打开。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借助KAFAS摄像头或FLA摄像机识别迎面来车或前车。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确保在交通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始终打开远光灯,如图4-9-37所示。
通过大灯光线水平调整伺服电机以及自适应弯道照明灯的伺服电机连续调整大灯的光锥。借助大灯中的盖板“隐去”识别到的交通参与者。如果交通情况需要,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可从一侧或两侧变暗。无炫目远光灯辅助可以识别到最大相距1000m的迎面来车。另外可以识别相距最大400m的前车。远光灯可以随时通过驾驶员干预关闭或打开。
激活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将灯开关旋转到开关位置A(用于自动车灯控制的开关位置);按下左侧转向柱开关上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的按钮;组合仪表中的指示灯2亮起,·如图4-9-38所示。
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对迎面来车和前车的照明以及足够的周围环境照明做出反应。
手动调亮或调暗:远光灯打开或大灯变光功能打开。
远光灯关闭。为了再次接通无炫目远光灯辅助系统,要再次按下左侧转向柱开关上的远光灯辅助系统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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