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计要求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的设计环境,低速模拟提示器应满足以下设计要求。
1)提示器的有效工作车速>0 km/h且≤20 km/h;对于20 km/h以上的车速,若需要提示器工作,其发出的声压级不应超过其在20 km/h车速下的提示音。
2)提示器发出的声音应至少包含2个160~5 000 Hz范围内的1/3倍频带,且至少有一个1/3倍频带在1 600 Hz以下。
3)当车辆以5~20 km/h范围内的某一车速行驶时,提示器所发出的声音中至少有一个声音的频率会随车速而变化。
4)提示器所发出的声音应避免采用如救护车、消防车的报警音等有特定含义的声音。推荐采用类似于传统内燃机车辆的声音类型。
5)提示器预留有音量调节开关、系统指示灯。
6)提示音的声压原则上不能超过传统车的噪音。参考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对车外加速行驶的噪声限值和GB 16170-1996《汽车定置噪声限值》对匀速行驶的限值,将提示音声压设置为70~80 dBA(100 cm)。
7)防护等级参考GBM 10485的要求,应符合IPX5。
4 系统设计
4.1供电电源特性
根据QCfl'413-2002《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要求,12V及24V标称电压的车用电器设备工作电压范围见表1,可根据需要,标称电压12V或24V均可。
4.2温度环境要求
根据QC/T413-2002《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要求,乘员舱电子设备温度范围应按-40~85℃进行设计。
4.3系统逻辑框图
低速行驶模拟提示器由控制面板、主机、扬声器和连接线束等组成,其逻辑方框图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