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系统采用车门锁控制系统元件和某些其它元件,当某人企图不用钥匙强行进入汽车或打开发动机罩或行李箱时,或打当蓄电池被拆下又重新连接时,防盗系统会使嗽叭发声,并闪烁前灯和尾灯约1分钟作为报警。与此同时,系统关闭所有车门并脱开起动马达电源。
1、 防盗系统的设定
设定条件
(A) 关闭所有车门。
(B) 关闭发动机罩盖和行李厢门。
(C) 从点火开关锁芯拔出点火钥匙。
设定工作
当下列(A)、(B)、或(C)中任何一项操作完成时,防盗指示灯将按下表所示闪烁,并在执行操作后约30秒钟完成防盗系统设定。
(A) 有钥匙锁住左侧或右侧前门。(所有车门通过钥匙联锁动作已锁住)
(B) 用门锁无线控制系统住所有车门。
(C) 保持所有后门锁住及一扇前门锁住,不用钥匙锁住另一扇前门(无钥匙门锁)。
设定工作后消逝时间 指示灯
约30秒内 亮
约30秒内 闪烁*1
*1:1秒亮,1秒灭
备注:防盗系统设后,车门不能用门锁控制开关锁住或打开,行李箱门不能用行行李箱门开启器开关打开。
2:消除已设定的防盗系统
检查防盗指示灯是否在闪光。
消除操作
下面(A)、(B)、(C)、或(D)中的任何一项操作完成时,防盗系统即消除指示灯灭。
(A) 用钥匙打开左侧或右侧前门。
(B) 用门锁无线控制系统打开所有的车门。
(C) 将点火钥匙插入点火锁芯,并将其转至ACC或ON位置时。(只有在防盗系统从未工作时,该项才可执行)。
(D) 用钥匙打开行李厢门。
*I:防盗系统仅在行李厢门开时临时消除,在行李厢门关闭约2秒钟后,防盗系统重新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