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作为代步工具的车辆要求也越来越高,车辆除霜和除雾系统作为现代车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认证要求也被纳入到了欧盟法规体系中。对于L类车辆,在2014年发布的(EU )No 3/2014两轮或三轮车和四轮车式认证和市场监管关于车辆功能安全要求的补充条款附件粗第三部分讲述了除霜和除雾系统的车辆型式认证要求,要求所有安装有由安全玻璃制造的挡风玻璃的车辆,都应安装一套能去除挡风玻璃外表面霜冻和结冰、内表面雾气的除霜和除雾系统;该系统应有效地确保在低温气候条件下,挡风玻璃能给驾驶员提供充足的视野。
本文针对最大功率不超过15 kW的L类车辆的除霜和除雾系统,详细讲述了其技术要求、安装操纵要求及其相应的试验方法,以供读者参考。对于最大功率不超过15kW的L类车辆,要求其除霜和除雾系统满足UNECE R122法规关于M1类车辆的所有相关要求。
1 定义
加热系统是指设计用来增加车辆内部(包括负载区)温度的装置。
从加热区域可划分为:
乘员内室加热系统是指设计用来提高乘员乘坐区域的温度的装置。
负载区加热系统是指设计用来提高车辆内部除乘员乘坐区域外温度的装置。
从加热方式可划分为:
燃料加热器是指直接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而非使用车辆推进发动机余热来提高车辆内部温度的装置。
废气加热系统是指使用车辆推进发动机废热来提高车辆内部温度的装置,它可以使用水、油或空气作为传递介质。
2 加热系统一般要求
进入乘员乘坐区域的热空气的污染程度不能超过车辆进气口的空气。在正常道路行驶过程中,车辆内部部件或热空气温度不能太高而对接触它的驾驶员和乘员造成伤害,并且燃料加热器的废气排放应在可接受范围内。
3 燃料加热器附加要求
加热器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要在说明书中进行说明。每个燃烧加热器都应装备安全设施以防启动时没有火焰,或在操作时火焰熄灭。当没有火焰或失火时,如果是液体燃料,燃料供给的开关开启时间不超过四分钟;如果是气体燃料,火焰监视装置是热电型的,燃料供给开关开启时间不超过1分钟,火焰监视装置是自动控制的,燃料供给开关开启时间不超过10秒。加热器的热交换器使用水作为传热介质应能承受压力的两倍正常工作压力或2bar,以较高者为准。测试压力应在信息文件中注明。燃烧空气鼓风机必须配备延迟关闭装置以防发生过热。要在鼓风机处增加防止爆燃和废气腐蚀的措施。受电压影响的所有技术要求要在燃料加热器额定电压的±16%范围内满足要求,如果有欠压或过压保护装置,应在额定电压到临界点附近满足要求。在驾驶员视野区域内应安装相应的信号装置来显示燃烧加热器的开启和关闭。
4 LPG燃料加热器安全要求
液化石油气燃料加热系统及其燃料供应系统还要满足液化石油气燃烧输送相关标准要求。
5 空气传递介质发动机废气加热系统安装要求
有热交换器且通过车辆推进发动机废气加热的系统,其热交换器主回路壁各个方向所承受的压力都不应大于等于2bar。热交换器主回路壁上不应有可拆卸的部件。如果热交换器主回路壁不是合金制造的,其壁面厚度最少为2 mm。如果热交换器使用其他材料(包括复合材料和涂成材料)制成,材料的厚度应能保证其具有和合金材料相同的使用寿命。如果热交换器壁面采用涂釉处理,釉层要至少1 mm厚,且釉层要耐用,防漏且不能有孔。
排气管道必须包括至少30毫米长的防腐蚀区域,该区直接与热交换器相接,无覆盖且易于接近。防腐蚀区的管壁厚度不能比换热器内部管道厚,且其材料和表面性能要优于换热器内部管道。如果换热器和车辆排气消声器组成一个单元,则后者的外壁也应能防止腐蚀。
废热加热系统使用发动机冷却空气作为加热的,如果没有配备热交换器,则用于加热目的的冷空气只能接触发动机表面而不包含可拆卸的部分,并且冷空气循环管路壁和发动机表面之间作为传导的连接部分要密封耐油。能引起漏气的火花塞保护套要位于加热回路外;气缸盖和排气歧管之间的接合要位于加热空气回路外;气缸头和气缸之间的双重保护装置要位于加热回路外,气缸头和气缸连接区域要位于加热回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