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目前,中国的摩托车第四阶段排放污染物控制要求已经随着发布的GB 14622-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以及GB 18176-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两个标准完成了开展工作,自2017年1月1日制造企业既可以开始国四车型的申报工作。新的标准中包含了生产一致性检查的要求,具体在工况排放一致性检查的判定方法中,与国三工况排放的一致性检查完全不同。国四阶段重新采用了新的试验统计量进行车型I型试验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合理的引入了生产标准偏差要求,重新定义了生产厂的风险及消费者的风险。
虽然标准中优先采用试验统计量的方法进行一致性检查的判定准则,可以合理有效的计算出企业生产车型的一致性情况,但是也给出了简便的一致性检查的判定准则,以方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的判定准则如下:
a)若三辆车的各种污染物排放结果均不超过限值的1.1倍,且其平均值不超过限值,则判定I型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合格。
b)若三辆车中有任一辆车的某种污染物排放结果超过限值的1.1倍,或其平均值超过限值,则判定I型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虽然引入了简便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准则,但是采用抽样按照正态分布的数据规律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更加能够反映各个制造商的真实情况。一般大型制造企业的生产标准偏差容易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但是部分制造企业的生产标谁偏差无法获得认可或者制造企业没有相关的记录,无法提供生产标准偏差,因此本文分为以下两类进行其体分析。
2 生产标准偏差认可的一致性检查要求及分析
2.1生产标准偏差认可的一致性检查要求
当制造企业的生产标准偏差认可时,采用以下的方法进行I型试验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
首先样车数量最少三辆。按照生产标准偏差的规程规定为:当一批产品中有40%带有缺陷,其通过试验的概率为0.95(生产厂的风险为5%);当一批产品中有65%带有缺陷,其被接受的概率为0.1(消费者的风险为10%)。
由于排放污染物测量值呈现正态分布,需要进行计算每种污染物的白然对数Xi,结合污染物限值的自然对数L和当前样车数量n,计算出试验统计量
若最终结果大干或者等于规定的样车数量对应的通过判定临界值,则该污染物通过;若试验统计量小于规定的样车数量对应的不通过判定临界值,则该污染物不通过;若是介于两者之间,则可以加抽一辆车进行试验,判定临界值按照对应样车数量从新计算统计量。样车数量至少3辆车,最多不超过32辆车。
2.2生产标准偏差认可的一致性检查分析
按照GB 14622-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的要求选取某车型进行模拟一致性检查试验,通过计算分析试验车型排放结果需要达到多少才可以满足要求。
本次采用的车型为两轮摩托车,工况曲线为WMTC Class 2-1,对应的排放限值和相应的自然对数如表1所示。
三辆车型通过试验所得到的结果分别如表2所示。
同时计算出相应的每次结果值的生产标准偏差的估计值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