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湿度试验
a)试验夹具是1个水平的钢板,有3个直径5 in的钢制或铝制螺杆垂直立在钢板上(在前照灯后面),前照灯总成从后面固定在3个螺杆上。
b)将安装在试验夹具上的前照灯总成放入可控湿热箱(室)内,温度调至38抢℃,相对湿度不小于90;前照灯的全部排水孔、通风装置及其他开口均处于正常工作位置;前照灯总成应经受24个连续的3h湿度循环试验。在每个循环试验中,在设计电压下,按同时使用灯丝组合的最高功率,前照灯应接通电源,然后断开电源,如果组合有转向信号灯,它应以90次/min闪光频率,(75±2)%通电时间进行工作。
c)在第24个循环试验结束之后的3 min内开始气流试验:将装有夹具的前照灯总成移到隔离盒内,用泡沫材料覆盖起来,使前照灯总成没有外露表面,将隔离盒关闭放在鼓风箱内相对于气流的方向与装车的设计操作方向一致。鼓风箱内的前照灯总成放置:鼓风试验时,进气管中心正对配光镜中心;前照灯各边至少有3 in空隙,距进气和排气管口最近点至少4 in(如所用的通气管延伸到灯体下面,应从管子或护套的底部测量与前照灯的距离);鼓风箱内的温度为23+4/0℃,相对湿度为30++10/10%;试验过程中前照灯不点亮。
d)在4.6 (e)中,试验前先将1个4 in方栅格板顺气流置于空鼓风箱内,以均匀进气管的气流,每个栅格点的气流均匀性达到4.6 (e)中规定气流的±10%。
e)放置在鼓风箱内的前照灯总成,需在330 +30/0}ft/min的气流中暴露1h;在330 ft/mm范围内,气流测速计的精度为±3%;流速的平均值为配光镜周边6个点测试记录的平均值。这6个测点确定方法:经配光镜中心构成一水平面,头2点在该平面内,从该平面与配光镜边棱交点向外1 in处,把这2点间的距离分成3份,在中间段的2个端点处做纵向铅垂平面,并与配光镜上下边棱相交于4点,在铅垂方向这4点各向外1 in即为其余4点。
f) 1 h后,取出前照灯并做潮气检查。
4.7振动
振动试验应按SAE J575e-1970.8《机动车灯光装置与部件的试验》标准进行,要求振动台的工作平台有足够尺寸,能完全容纳试验夹具底座,而无突出部分;振动方向垂直于实际装在机动车上的前照灯轴线;试验过程中灯丝不通电。
5 总结
本文根据FMVSS法规附录2中“571.108灯具、反射装置和辅助设备”的要求,结合作者2年多对美国标准的了解和学习,以及与该法规相关的DOT认证试验检测工作,提出了摩托车前照灯在DOT认证试验中的整套实验方案,包括摩托车前照灯的安装和照准、配光测试、光色测试、环境试验测试等,其中主要介绍了环境试验的操作步骤和主要事项,从而使相关摩托车灯具生产企业对摩托车前照灯DOT试验有个整体认识,并对环境检验引起足够的重视,达到生产与检测一体化,形成一个良好的反馈循环,提高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