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欧盟发布摩托车认证框架法规EU No. 168/2013,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口欧洲的摩托车产品必须按照EU No. 168/2013的规定,重新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产品才能在欧盟地区进行销售。2013年12月16日,随着环保动力执行法规EUNo. 134/2014的发布,EU No. 168/2013所对应的3个执行法规(功能安全法规EU No.3/2014,结构安全法规EU No.44/2014和环保动力法规EU No. 134/2014)的全部发布,欧盟新认证法规体系正式投入使用。
1 欧IV排放法规关于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在新的欧盟法规里,环保动力法规是变化最大的1个部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排放法规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进入了第4阶段,即欧IV排放法规。在欧IV排放法规里,欧洲对摩托车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更加严格,改变了排放I型试验的工况循环,加严了排放限值,在排放II型试验中,对点燃式发动机摩托车,加严了限值要求,增加了λ测试要求,对压燃式发动机摩托车增加了自由加速排气烟度要求,改变了排放III型试验,即笔者所要论述的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测试要求,从目测改为用试验的方法证明其不向外排气。增加了IV型燃油蒸发测试要求;V型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要求;VII型CO2,燃油消耗量要求和VIII型OBD测试要求。因此从法规的严格角度看,欧IV排放法规是目前发布的最严的摩托车排放法规,其变化最大,内容最多,要求最高,在未来长时间内将是各摩托车企业需要认真应对的法规。
排放III型试验,即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检验要求,是欧IV排放法规的组成之一,虽然在法规中篇幅较小,但却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要求与欧III阶段的要求一样,即曲轴箱气体不得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中。但是其测试方法完全不同,不能只凭肉眼观测,需要用试验方法证明它不向大气环境进行排放。气环境,该要求与欧III排放法规要求一致,但在欧IV法规中其检测方法发生了变化,在欧IV法规EUNo. 134/2014附件4中有详细规定,其要求如表1所示。
2 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工作原理
进行检测方法分析,要先了解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原理和方法,从而根据工作原理对检测方法进行分析。目前对于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基本上都是通过将曲轴箱窜气管接回空滤器的方式进行控制,即在保证发动机曲轴箱体密封及窜气管无破损的条件下,即使有废气,也利用进气负压,将曲轴箱废气通过窜气管吸入发动机进行再次燃烧。
3 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分析
曲轴箱污染物指发动机曲轴箱内,从发动机活塞环切口泄漏出来未完全燃烧的可燃性气体及机油蒸气等,因含有CO等有害气体,所以不允许其排放大气环境。
欧洲对曲轴箱污染物的要求同样不允许其排入大
上文介绍了欧IV法规对曲轴箱污染物的检测要求、方法,和曲轴箱染污物排放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综上所述,针对欧IV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可得出以下结论:
a)从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看,整个曲轴箱废气系统是处于负压状态的,因此,对曲轴箱进行压力检测,要求是负压,即不能向大气环境排气是符合其工作原理的。
b)如果进行连续压力测试,压力取样点的位置需要进行确定。标准只给出了在合适的位置进行测量,但是并没有规定具体位置,因此取样点是需要进行分析和考虑的。目前主要的取样点有2个,一个是机油加注口位置,另一个是在曲轴箱窜气管上选择。通过比对,这2个位置均可以考虑,具体位置的考虑需要根据车辆的结构来分析。
c)对于使用气袋法进行检测的,需要对气袋的大小进行选择,同样也需要对取样位置进行正确选择,同时,考虑到取样是从曲轴箱内进行取样,因此需要在采样管路上加装过滤装置,以免对气袋造成污染。
d)欧IV法规共介绍了3种方法,从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工作原理看,由于进气负压的作用,整个曲轴箱内的压力应该是处于负压状态的,因此前2种方法,全部是基于上述原理的条件下进行测试的,但是不排除曲轴箱存在正压的情况,那么如果存在正压,则第1种方法和第2种方法全不适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第3种方法,即进行发动机保压试验,证明其气密性。
通过以上的介绍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欧IV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检测的3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其中成本最低、最便于操作的方法是进行曲轴箱内压力测试的方法,其次是气袋法,最后是保压试聆检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