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速辅助系统(Speed Limit Assist)
1.车速限制辅助系统部件位置(图4)
2.车速限制辅助系统框图(图5)
3.车速限制辅助系统功能
车速限制辅助功能记录显示的车辆行驶前方道路的限速,这些会以交通标志的形式显示在仪表(A1)的多功能显示屏(Alp13)中,借助于位于风挡玻璃顶部的多功能摄像机记录车辆前方的环境情况。车辆位置可通过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确定。这些由COMAND控制模块读人和评估。在COMAND控制模块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车速限制辅助功能无法使用。必须通过仪表中的“辅助”(Assist)菜单激活车速限制辅助功能此功能方可生效。
仪表将相应的状态通过底盘CAN发送至多功能摄像机。发动机控制模块N3/10将状态“发动机运转”通过CAN E发送至多功能摄像机A40/11。
车速限制辅助功能包括以下部分功能:
·画面识别和评估的功能顺序
·显示概念的功能顺序
(1)画面识别和评估的功能顺序。
行驶时,多功能摄像机记录伸展道路边缘上交通标志的画面。多功能摄像机的记录角度为34°,记录的画面被发送至集成式画面识别模块,后者将这些画面与存储的数据记录相比较,从而为各合法道路交通规则分配交通标志。此外,多功能摄像机还评估车辆环境和车辆自身运动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
·相对于多功能摄像机本身记录到的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物体的距离和角度
·COMAND控制模块的导航数据
·车辆自身的运动以及ESP控制模块通过底盘CAN提供的偏航特性
导航数据用于对多功能摄像机记录的物体进行合理性检查,也用于在车辆驶人建成区时取消显示限速。通常不会显示建成区内以及快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合法限速。
车辆自身运动的相关信息源自于作为车速指示的车轮速度,此外仪表发送车速的相关信息,这被用作替代值。
横向和纵向加速度横摆率传感器(B24/15)提供车辆偏航特性的相关信息,并将其通过CAN H发送至ESP控制模块,后者则将此信息通过底盘CAN继续发送至多功能摄像机。对数据进行评估之后,多功能摄像机将控制当前检测到的限速显示的相应请求通过底盘CAN发送至仪表。
(2)显示概念的功能顺序。
显示概念分为以下模式:“提示”模式和“显示”模式。
在“提示”模式下,检测到的限速以交通标志的形式持续显示5s。可在此时间段内确认收到提示,驾驶员能够打开和关闭“提示”模式。状态会通过符号加以显示。
在“显示”模式下,检测到的限速信息会持续显示,直至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检测到新的限速
·检测到取消限制标志
·根据道路类型,在此路线内没有再检测到相关的交通标志
·检测到超过城镇范围
·检测到关闭过程
·道路类型改变
(3)车速限制辅助系统工作示意图(图6、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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