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中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基本安全要求进行了规范,在所涉的各项安全要求试验中,电器要求包含的绝缘电阻测量、耐电压试验、防水试验几项测试易发安全隐患,结合日常检验实际,对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检验过程中的风险和防护办法进行梳理,得到行之有效的一套防护措施,为安全开展相关检验工作提供参考。
GB 24155- 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是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基本安全要求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其对电动摩托车公告管理、3C认证提供了依据,对电动摩托车基本的安全要求做了详细规定。电动摩托车是普通百姓生活的常用代步工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在使用过程中因绝缘老化等原因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相关文献显示,2009年以来至2012年三年间,全国电动车火灾共发生799起,火灾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 057.3万余元。可见电动车在日常使用中,可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甚至引发重大安全灾害,因此,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护线,更应该做好安全开展检测试验,做好风险规避,在进行电动摩托车检验工作时,积极应对风险,切实做好防护,安全开展检验。
GB 24155-2009标准对电动摩托车安全方面提出了一般要求、电器要求、机械安全要求、标志和警示语,共四类要求。其中电器要求中所含的测试项目较多,而其他三项要求中所涉及的测试项目多为目测项目,相对风险较小。电器要求中,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带电部分的触电防护、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触电保护,具体的主要含绝缘电阻测量、耐电压试验、防水试验三个测试项目,这几项测试车辆存在施加较高测试电压或试验车辆潮湿,易发生安全隐患,故主要对其风险和防范进行重点介绍。
1 常见风险及防护
GB 24155-2009标准中提出的一般要求、机械安全要求、标志和警示语,共四类要求。这些要求中包含的具体的测试项目,主要可分为安全性检查(包含标准提出的一般要求、电器要求中的动力蓄电池部分、机械安全要求、标志和警示语及说明书),常态绝缘电阻测量,耐电压试验,电动机过载,剩余电量行驶要求,防水试验(洗车测试,雨淋测试,涉水测试,)及防水后的绝缘电阻测试和耐电压测试。
在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试验中,风险主要呈现以下形式:机械损伤、电击、起火、车辆失控这几种形式。风险防范手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配备防护设备,一般包含绝艳手套、绝缘鞋、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护具和抢险装置;另一方面是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要求来开展检测试验,如在车辆过载试验中,要熟知电动摩托车控制器的限流值,在进行试验中要严防电动机过载起火,要求试验人员在车辆周围观察车辆状态,如发现冒烟或闻见类似橡胶高温产生的异味,应立即停止试验并对车辆进行检查。
安全性检查包含项目类别较多,其主要风险形式是电击、机械损伤,建议采用的防护装备为护目镜、绝缘手套、绝缘地垫。其具体的防护程序是:检验员目测观察车辆高压电路各部分连接状态正常,确保车架不带电,观察蓄电池是否有漏液,防止漏液污染试验场地等。剩余电量行驶要求试验风险小,按照常规程序开展即可。
在电动摩托车检验中,可能需要多次充电,充电过程主要风险呈现为起火。充电过程中,容易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负荷、插接件接触电阻过大、元器件高温等引发火灾。从各地已经调查的电动车火灾情况看,电气故障占比为100%,尤其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多发生在充电状态。据统计,我国80%以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过程中,而亡人火灾全都发生在车辆停放或充电时。
充电中,防护装备主要是二氧化碳灭火器,且应有固定的充电区域,最好在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和明火监测的充电间进行充电,该区域周边无剧烈震动、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发生起火、爆炸事故时,不会产生次生损害,充电间不可露天。充电器是充电起火的风险来源之一,风险呈现方式是起火。包括短路起火和过热起火。防范手段主要是:首先,要保证充电器使用和存放时应防止液体和金属屑渗入充电器内部,以防止充电器内部短路;其次充电器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充电器底部严禁放置易燃物品,如易燃塑料或泡沫等,且充电器上部及四周严禁加盖任何物品,保证其通风良好。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如果有异味或发现充电器外壳温度过高时(外壳表面温度高于65℃),请立即停止充电,进行检查维修。
样车在运输,长期储存时,主要风险是腐蚀性物质泄漏,也有起火、爆炸的风险,但是风险较小。运输、储存过程中要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断开动力蓄电池与外电路的连接,运输中应确保样车可靠固定,储存场地不宜存放在暴晒、周围存在易燃、易爆、剧烈震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有防雨措施,接插件防淋水,以防短路引起火灾,定期检查电池内部连线,以防螺丝松动、焊接开焊、胶皮脱落等因素引起短路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