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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仪表低电量警示的设计合理性研究
来源:摩托车技术  作者:佚名  2017-10-12 08:50:06

    摘要:随着电动摩托车产品日益发展,用户对电动摩托车产品技术及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续驶里程是用户及生产企业关心的一项重要指标,由于近年来动力蓄电池技术发展的瓶颈,为满足我国电动摩托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国标对续驶里程及剩余电量的要求,在装配同等规格的动力蓄电池情况下,如何保证车辆续驶里程的同时,满足国标对剩余电量的要求,成为生产企业在技术研发阶段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未来电动摩托车仪表的技术和功能必将日益丰富,如CAN总线等电动汽车仪表相关技术在电动摩托车中的应用成为必然趋势。

    我中心自2009年获得CNAS授权电动摩托车检测资质,多年来对国内主流电动摩托车续驶里程及剩余电量进行了大量测试,积累了丰富的测试数据及对国标的研究学习经验,本文首先阐述了工信部、认监委及国标对剩余电量和续驶里程的测试方法和要求,提出了“低电量警示区”的概念,结合我国主流电动摩托车产品技术特点,提出了如何合理设置“低电量警示区”,以平衡电动摩托车产品剩余电量和续驶里程之间的关系。

    1 标准中涉及低电量警示区部分及相应的要求

    2009年,我国颁布了4个电动摩托车产品的国家标准。其中,国标GB 24155-2009及GB/T 24157-2009中“乘以余电量”和“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测试项目中分别涉及到低电量警示区。
    “剩余电量”测试项目要求:车辆剩余电量在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进行显示,所显示的剩余电量的最低值由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在打开近光灯的状态下通过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行驶至少3 km,期间车速不做要求,3km行驶检验后,车辆进行前照灯发光强度测试,检测结果需符合GB 7258-2012要求。
    “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测试项目要求:车辆在进行等速法或工况法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试验时,按照规定曲线行驶至车辆装配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或者车速持续达不到标准要求。因此,车辆行驶至低电量警示区即为标谁中所表述的第一类测试终止条件。

    2 低电量警示区
    2.1电动摩托车电量显示及低电量警示区的概念
    电动摩托车的电量显示,其功能和工作特性与常见的燃油车油量显示类似,目的是通过电量显示来提示驾驶员及时对车辆进行充电。低电量警示区是指企业根据动力蓄电池容量、终止电压以及控制器设置欠压保护值等因素,在电量显示区内设置的特殊区域,用于警示驾驶员车辆行驶状态已接近极限,应当及时充电。为满足以上国标要求中声或光信号的要求,国内常见的电动摩托车电量显示功能,是利用直流电压表头接入仪表盘并配合仪表灯或发光二极管,通过检测电动摩托车动力蓄电池端电压来实现剩余电量的声、光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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