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盲点监控系统
1.盲点监控系统部件
盲点监控系统部件位置如图76所示。
2.盲点监控系统概述
检测车辆两侧横向,距离最多2.5m。
模块后距离车门后视镜最多6.0m区域内。
车辆分类为重型货车、轿车或摩托车。摩托车定义为最小尺寸2.0m长、0.8m宽(最宽处)和1.1m.高。
车速超过16km/h时不受车辆分类条件限制。
(1 )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亮起状态说明
LED亮起状态说明如下:
琥珀色警示LED图标一直亮起-系统运行,在盲点区域中检测到车辆。
LED不亮-系统已激活,在盲点区域未检测到车辆。
琥珀色状态LED-直亮起,系统未激活或有故障。
(2)系统工作限制
该系统的工作限制如下:
该模块的雷达表面周围区域不得存在金属物品。
直到车辆速度高于16km/h后才会启用该系统(琥珀色状态LED-直亮起)。
如果车辆连接了经认可的拖车,将禁用该系统(琥珀色状态LED一直亮起)。
如果选择了倒车挡或驻车挡,将禁用该系统(琥珀色状态LED一直亮起)。
(3)系统故障和受阻警告
系统故障和受阻警告如下:
如果雷达模块信号受阻,将禁用该系统(琥珀色状态LED一直亮起,并显示组合仪表消息)。
该系统将因故障而被禁用(琥珀色状态LED一直亮起,并显示组合仪表消息)。
如果通信网络中存在故障,并且后视镜中无法显示警告LED,将在组合仪表信息中心显示一条故障消息。
3.盲点监控系统控制图
盲点监控系统控制图如图7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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